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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惟敏作品展示

项目名称:沈阳文化艺术中心方案

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人员:庄惟敏、任飞、章宇贲、章晶晶、董荣鑫等

建设地点:沈阳

规划总用地面积: 4.5公顷

总建筑面积: 40 403㎡(地上: 34 053㎡,地下室: 6 350㎡)

建筑高度: 23.95m

容积率: 0.76

建筑密度: 37.4%

项目用地位于沈阳浑河北滩,城市绿化带之内,属于城市滨河绿化公园的一部分。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更是浑河滨水绿化带的功能体现,因此,建筑不应抢夺公园的角色而自我张扬,它只是城市公园的部分,所有空间均应符合公园空间格局的特征,公园是其中建筑的整体表达。

文化艺术中心包括音乐厅和美术馆。通过对沿河景观带、城市视觉通廊及城市主要人流来向的研究,进行总平面设计。沿浑河以开阔、舒展、低矮的公共开放空间为主;沿用地北侧城市主要轴线及高层建筑区所形成的空间序列,在用地中部自北向南留出一条城市视觉通廊,结合活跃的膜结构和逐级迭落的室外看台一直通向浑河,使浑河景观不致因建筑而遮挡,恰好由建筑形成了一个完美的画框;根据音乐厅与美术馆各自空间造形的特点将两个集中体量的音乐厅布置在用地西侧,而将呈条形空间的美术馆布置在用地北侧,形成“两点一线”半围合态势,城市空间透过三个单体的间隙与浑河景观和公园公共空间连成整体。

该方案注重地段自然地势高差,巧借地形组织空间及流线;巧妙设计标高,减少土方量,自然与人工台地及丰富的室外环境,形成极富特色的城市公共空间;尽可能保留大部分现状树木,保持公园地段内原生态环境;结合室外高差,设置室外演艺场,丰富城市公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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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庄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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