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经验:国家法令作为追求可持续性的进步力量
来源:网友willis投稿 2014-04-11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于1945年结束之后,丹麦社会面临着住宅严重短缺的挑战。这导致战后建设量激增。政府是行动的主导者,整个区域也都热衷于政治议程。作为众多新建筑的设计者,丹麦的建筑师自然扮演了一个积极的角色,同时,业界也参与到关于住宅政策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讨论之中。在丹麦(以及其他北欧国家)的建筑业界,民众对于建筑师的社会角色和职责的这种理解,已历经多年而被牢固地确立。“现在——为每对夫妇准备两间房”这条在1930年代的公众和政治辩论中广为流传的口号,正是由一位著名的丹麦建筑师爱德华·海贝尔提出的。
1950年代早期,丹麦政府推出了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建筑法规,以确保新建建筑的质量。 BR的第一个版本提出了所有建 造者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涉及防火、净容量、居住者健康指标等方面,但没有任何关于能源消耗的要求。 重大改变发生在1973年油价震荡的冲击之后。当时,丹麦几乎所有的能源供给都来自国外,特别是石油和煤。随后的“能源危机”促使丹麦采取了两步走的能源策略:一方面,积极寻找新能源;另一方面,协同努力以节约能源的使用。
为了实现第一步的策略,丹麦采取了多种行动。首先,在北海的丹麦海域开始石油勘探(最终将丹麦变成了一个产油国家)。同时,积极寻找其他能源,主要聚焦在自然的可再生能源上,比如,风力、太阳能取暖以及生物能源。值得一提的是,非政府的民间组织尽管资源极其有限,还要面对来自丹麦官方的种种质疑,但仍然非常积极地加入到寻找新能源的行动之中。
区域采暖基于丹麦历史上由来已久的热、电联合产能,但是,其使用范围被大为拓展。今天,2/3的家庭都连接在区域采暖网络上,而在哥本哈根,该比例达到了94%。区域采暖设备燃烧多种燃料,其中包括家庭垃圾和多样的生物燃料(麦秆、木屑)。
与此同时,丹麦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减少短期和长期的能源消耗。BR经过数次修正之后愈加严格,范围也被拓宽。现行的BR设立了能源使用限额,不仅针对采暖,还涵盖通风、照明、制冷等方面。BR还为建造者提供了两种可供选择的方式:或者,你能够使用符合规范的材料和建造原则;或者,尽管在某些方面(比如某种材料)仅仅符合最低标准,但你设计的新建筑的总能耗低于规定限额。
当前施行的BR版本始于2008年,一个新的版本正在计划中。新版本(BR10)将首次拓展到维护、改造和翻新现有建筑的领域。比如,当屋顶需要更换时,整个新建筑也必须要符合现有的隔热标准。
公共权威人士已经宣布,2015年将再次收紧BR的规定,以致力于使其成为世界上最严格的能源方面的建筑法规。它将要求新建建筑达到“能量—中和”,即能量自给自足。国家希望借此能推动建筑和建造工业的发展,并为雄心勃勃的建造者设立一个具有挑战性的目标。
BR的能源效率概念已经变得越来越复杂。当前版本中,能耗计算要乘以一个2.5的系数。BR的下一个版本还将在区域采暖能量计算中,引入一个0.8的系数。
以丹麦的经验来看,一个更为复杂和细致的法规具有很多优势,但同时也会带来大量意想不到的新的挑战。比如,电力的短缺刺激设计者在建筑中引入更多的自然光线,但是,更多的日光(更大面积的玻璃表皮)在夏季就会带来更多的热量,从而加大制冷的需求,又可能带来新的电力消耗。这使人们越来越关注于整体化的能量设计、通风方案的选择和整体化的建筑设计。
处于前列的丹麦建筑师已经展示出,建筑能耗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取决于建筑的基本布局,也就是说,设计阶段的早期决定,会给最终建筑的能效带来巨大差异。
丹麦的能源政策包括很多方面。在某些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丹麦已经成为世界上风力能源利用的领导者。在采暖方面,尽管整个国家的建筑面积在不断增加,采暖能耗却已经趋于稳定,也就是说,单位面积的能效提高了。
作为产品、进程和概念发展的驱动力量,法律捆绑的法规取得了成功。它帮助丹麦建筑师成为了可持续设计领域的领导者。这种进展与丹麦和北欧国家长期以来的整体化建筑的传统密切相关。在这里,建筑设计被置于一个更为宽广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之中,建筑师不应该仅仅是狭隘地“设计房间”,而应该参与到更为广泛的努力中去——为了作为其工作伙伴和服务目标的市民们“改善生活空间”。今天,这一思想指引着丹麦建筑师在工作中谨记可持续性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三重影响,由此通过1987年的布伦兰特报告获得了国际性关注。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