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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建筑业的“营改增”政策

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年初,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建筑企业梳理了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重点。

《指导意见》提出:建筑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做好自身的准备工作

即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调查摸底和模拟运转,找出不适应增值税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内部体制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与此同时,保持与税务等管理部门的经常沟通和协调。

《指导意见》强调:业务、财务和税务等全公司各部门做准备、学习法律政策

建筑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税务、财会、经营、合同、材料等业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学习营改增试点以来诸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9号)等一系列有关文件。通过学习,确保企业内部的准备工作始终在相关法规政策指导下进行。

《指导意见》建议企业:要切实组织开展营改增的摸拟运转

营改增模拟运转,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目前仍然实施营业税管理和核算的情况下,参照对已经实施营改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增值税模拟管理和账外核算。根据实际情况,模拟运转,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基层单位、一个或几个工程项目。模拟运转,要严格依据实施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投标报价、合同协议管理、货物劳务采购、发票管理传送、会计稽核核算、实施报税清缴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准确、具体、全面地找出不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种实际问题,以便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各项准备工作。

《指导意见》为我们解答了如下五个问题

关于增值税管理的基础条件问题

企业要否增设内部税务管理机构,如何选配内部纳税业务管理人员,购置那些有关设备和相关税务管理软件。要纳入企业整体工作计划提前予以考虑和安排。

关于完善“项目法施工管理”问题

为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要求,企业对包括“项目法施工管理”在内的诸多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需要调整完善,怎么调整完善。要反复研究,做出方案,择时付诸实施。

关于投标报价问题

在有关部门尚未明确改变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的情况下,根据增值税是价外税的属性,企业怎样对新承接工程进行投标报价。要统一思想,形成本企业自己新的投标报价策略方案。

目前,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年初,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设会计学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内部营改增准备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建筑企业梳理了营改增准备工作的重点。

《指导意见》提出:建筑企业必须积极主动做好自身的准备工作

即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学习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调查摸底和模拟运转,找出不适应增值税管理与核算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内部体制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与此同时,保持与税务等管理部门的经常沟通和协调。

《指导意见》强调:业务、财务和税务等全公司各部门做准备、学习法律政策

建筑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内部税务、财会、经营、合同、材料等业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着重学习营改增试点以来诸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9号)等一系列有关文件。通过学习,确保企业内部的准备工作始终在相关法规政策指导下进行。

《指导意见》建议企业:要切实组织开展营改增的摸拟运转

营改增模拟运转,是指建筑业企业在目前仍然实施营业税管理和核算的情况下,参照对已经实施营改增行业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增值税模拟管理和账外核算。根据实际情况,模拟运转,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一个或几个基层单位、一个或几个工程项目。模拟运转,要严格依据实施增值税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工程投标报价、合同协议管理、货物劳务采购、发票管理传送、会计稽核核算、实施报税清缴等管理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准确、具体、全面地找出不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各种实际问题,以便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做好内部各项准备工作。

《指导意见》为我们解答了如下五个问题

关于增值税管理的基础条件问题

企业要否增设内部税务管理机构,如何选配内部纳税业务管理人员,购置那些有关设备和相关税务管理软件。要纳入企业整体工作计划提前予以考虑和安排。

关于完善“项目法施工管理”问题

为适应增值税征收管理要求,企业对包括“项目法施工管理”在内的诸多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需要调整完善,怎么调整完善。要反复研究,做出方案,择时付诸实施。

关于投标报价问题

在有关部门尚未明确改变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的情况下,根据增值税是价外税的属性,企业怎样对新承接工程进行投标报价。要统一思想,形成本企业自己新的投标报价策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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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建筑业2016年“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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