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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类项目需4年内竣工

12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为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对竣工定义、开竣工期限、违约金计收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

《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作价出资(入股)合同(以下简称供应合同)的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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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土地使用权深圳住房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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