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万达紫砂壶建筑陷跨界著作权纠纷
来源:匿名网友投稿 2014-04-18
无锡万达城紫砂壶
汪寅仙的紫砂作品《神鸟出林》壶
还记得日前媒体报道英国建筑师扎哈·哈迪德将计划采取法律措施控诉重庆一处“海盗建筑”模仿她作品的新闻吗?俗话说得好,“上得山多终遇虎”,如今,就连曾获得“世界最大的紫砂壶造型建筑”的无锡万达紫砂壶,也陷入了国内首例因“复制”紫砂工艺作品而产生的跨界著作权纠纷之中。“元芳们”,你们怎么看?
汪寅仙委托律师状告无锡万达城 要求赔偿200万侵权费
近日,紫砂陶艺研究设计专家、高级工艺美术师汪寅仙,委托律师许一一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无锡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壶型建筑物侵犯汪寅仙紫砂作品《神鸟出林》壶的著作权。许一一表示,此番涉及被侵权的紫砂作品《神鸟出林》壶系汪寅仙1990年所制,当时已申请了版权登记,但此番万达城的壶形建筑已表明是源于紫砂壶设计,但万达并未取得著作人的同意,侵犯了汪寅仙的著作权。
对此,无锡万达城方面回应,公司已获悉此事,并在筹备收集相关证据应诉,如有进一步的消息,将及时向外界发布。同时,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方面也表示,确实收到了汪寅仙的委托律师提交的诉状。
在汪寅仙的诉讼请求中,包括请求被告在对壶形建筑的所有介绍或宣传上标明该建筑系模仿原告的神鸟出林壶美术作品而设计建造,必须体现原告的署名权。同时,汪寅仙还要求被告赔偿侵犯著作权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200万元。
律师点评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赵佳律师认为,在此事上,紫砂壶设计制作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知识产权。法人、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不得再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侵害设计制作者的相关权利。如万达城方面确实构成侵权,则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等民事责任。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