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益性项目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来源:中华建筑报投稿 2012-07-31
媒体近日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从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厦门和福州的保障性住房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了解,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福建省将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成片开发绿色住宅小区,特别是支持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到2015年,力争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厦门、福州各200万平方米,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和平潭各100万平方米,宁德、三明、南平各35万平方米。建立武夷新区、厦门翔安新区等绿色生态城区,引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此外,福建省还将建立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编制完善全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评价和相关技术、产品的标准、规程,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依据。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支持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宿舍、医院病房、宾馆等有热水需求的新建公共建筑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支持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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