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民革委员吁:推广低碳建筑可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来源:人民政协报投稿 2012-06-13
当今世界,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各国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迈向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低碳竞争力”也成为提升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能力的核心要素。对于碳排放量几乎占全国碳排放总量50%的建筑业而言,探寻一条改变之路势在必行。
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生产与房屋建造、设备制造、建筑物与设备使用及拆除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可以提高能效并减少总能源消耗、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建筑。目前,各省、市政府已相应开始了低碳建筑的推广试行。如作为重庆市“十一五”重大科技专项,重庆市已经建立起建筑节能示范中心(又名“未来建筑”)。此示范中心是一个集低能耗、绿色、智能化为一体的示范建筑,是引领重庆未来建筑的样板;同时,江苏省为示范和推广低碳建筑实用新技术,也与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在武进高新区内建设中技集团低碳建筑综合应用武进示范区。这些范例值得其他城市广为借鉴。
近日,民革吉林省委委员、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总经理窦燕书大力呼吁,各城市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低碳建筑的试行工作。
以吉林省长春市为例,他建议首先应建立以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各委、局、部门设计、规划单位和建筑企业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将低碳建筑推广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将推广低碳技术与建筑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建议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政策层面的发展战略,明确战略思想,清晰战略目标,落实战略措施和战略重点,对建筑领域的低碳事业给予明确的国家鼓励政策支持。
面对目前国家低碳标准的设计规范和建筑规范暂不明确、相关标准不能适应现在形势发展需要的现状,窦燕书建议相关城市可以先行一步,根据本地的地理特点制定地方标准,先行先试。
窦燕书指出,低碳建筑是一个系统化的概念,贯穿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消费全过程。政府管理部门不仅要在减碳方面有财政支持,还要在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方面有所部署,在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方面进行改革和倾斜。“例如,可以利用减碳指标来进行金融和土地等资源配置,设置不同的税费征收标准,改变以单纯的‘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办法,还有利于平抑地价和房价。这样一来,房地产企业也必将更加重视项目的品质,主动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对于房地产行业本身而言也是一次革命性的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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