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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建厅下发通知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

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图片

进入4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高处坠落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强文明施工和应急管理,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要立即对所属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督促、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拟开(复)工工程安全条件自检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强化重点环节的检查。一是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现场带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二是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三是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订、审批情况。四是加强临边、洞口、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及安全防火等重点部位环节的检查。 

通知同时要求,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施工单位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整改,确保整改彻底,整治到位。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合格的,拟开(复)工程不得开(复)工,已经开工的要停止施工,不得继续施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强化整改效果,认真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不积极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严肃处理,对安全条件不合格的不得批准开(复)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批准开(复)工,已经开工的,要立即责令停止施工。 

通知强调,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和应急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工程特点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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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建筑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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