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类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可享减免政策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投稿 2012-06-19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市将免收或减半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分为六类。
其中,免收费用包括:由政府规划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经批准的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改造项目;因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失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地下交通干线、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共同沟等兼顾了人民防空要求的民用建筑。
减半征收的包括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和校舍、公益性医院的医疗和保障用房、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康复服务设施,以及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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