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保护区用地”能保住名人故居吗?
来源:网友Simeon投稿 2012-10-19
据媒体报道,北京即将出台《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根据该法规,北京在规划用地中将设置“保护区用地”,重点保护旧城风貌街巷、名人故居等历史文化保护区域。被列入“保护区用地”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予以保护,不得随意开发。

对北京城里众多名人故居、历史街巷而言,这一份来得有点迟的法规,仍然值得期待。但也有人担心,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2005年初,北京即出台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至2020年)》,明确了整体保护旧城、重点发展新城、调整城市结构的战略目标。但这一规划并没有减缓北京历史街区消失的速度,没有改变众多名人故居被碎为瓦砾的命运。今年初,保护了两年多的梁思成、林徽音的故居不是终究被拆毁了么?文物局的通报、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叫停,均无法阻挡推土机的脚步,一份“用地分类标准”能保住名人故居吗?
同时,“保护区用地”概念并非是单纯的“保护”,它仍然是一块随时可能被“用”的地块。有关人士就说了,“专门设立‘保护区用地’,既有利于对这类用地进行重点保护与有序更新,也有利于社会监督这类地区的保护与更新的效果”。我们要关注的是,在实施的过程中要防止以“更新”为名演变为梁林故居式的“强拆”,因为太多实例证明了资本力量的强大和无所不能。
对“保护区用地”之“用”不能停留在“改造”的思维上,否则“保护”仍将流于一纸空文。这些年,“保护性”强拆我们见得还少吗?拆掉真文物,建起假古董,名义上保护了,实质已切断了城市历史文脉。今年7月,北京总布胡同的梁林故居开始复建,废墟上重新立起的这座建筑,它所刻录下的历史,不是梁林的建筑思想和对城市的人文关怀,而是“维修性拆迁”的荒诞故事。
真正的保护还需落实到制度层面。曾经违法拆除“梁林故居”的开发商,最终被判区区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梁林故居”建筑原貌。这类挠痒痒式的责罚,只会让开发商偷着乐——房照建、钱照赚,换个地方,它仍旧可以继续它的“维修性拆迁”。
一座城市,没有传统文化的滋养,没有文明的延续,社会发展和进步就无从谈起。没有发展和进步,又何来新的文化的积淀?延续城市的文脉,与城市化并不对立,寓保护于发展,以发展求保护,城市才不会失忆,永远保有鲜活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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