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可:社会住宅,让建筑回归本质
来源:网友so投稿 2013-04-09
郑可先生现任AECOM建筑设计高级执行董事、设计总监,曾在法国巴黎大学攻读建筑历史与理论并取得学位的他,如今在作品创作与团队管理之余,同时也进行着“城市发展与社会住宅”方面的研究。本次采访中,郑先生从欧洲的历史经验谈起,并细述了中国社会住宅所面临的挑战。他认为,社会住宅的发展状况直接体现了城市的人文关怀以及诸多社会现象,它是真正考量建筑本质的载体。
媒体: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住宅究竟是一种什么类型的建筑,适用于哪些人群?
郑可:我认为不能把社会住宅简单地看做一种建筑类型,而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它的起源也不是纯粹的建筑演化,而是随城市发展同步而成的。所以,在进行研究时我通常把这两个因素放在一起,统称“社会住宅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在欧洲,为学生、艺术家、工人、部分公务员等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都可以归于社会住宅;而现在国内大力发展的各种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宅,实际上也都属于社会住宅。
媒体:中国近几年的房价着实引起了人们的恐慌和焦虑,而保障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出台很大程度上使这个问题得以改善。那么在欧洲,当时是什么原因催生了他们的社会住宅?
郑可:18、19世纪,由于工业化发展,城市快速膨胀,欧洲面临着大量从农村涌入城市的人口居住问题。这部分新居民既是生产大军,又是社会弱势群体,于是一些企业家和社会、宗教团体提出要将生活和生产结合起来。早前的花园城市、理想城市,包括稍晚一些的城市有机疏散,都是源于此初衷。
社会住宅真正得到大规模发展则是与两次世界大战有关,特别是二战前后成千上万的人流离失所,这个问题无法由个人来解决,需要牵动政府和社会,最终社会住宅的概念就从诸多解决办法中归纳形成了。
媒体:要在短暂的时间内解决庞大的人口居住问题,势必会对建筑大片大片简单复制,这会造成哪些弊端呢?
郑可:事实上在英国和法国,这样的问题特别明显。尽管当时目的很明确——消除贫民窟,使每个居民享有正常的住宿、卫生、炊事设备。可是后来渐渐地,很多问题都冒了出来。由于建造大量社会住宅的同时必须控制成本,所以很多配套都无法妥善跟上,有些甚至连基本的配套都没有。社会弱势群体慢慢地聚集在这些住宅小区中,很多的社会问题也随之滋生,这种大批量集中建造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
媒体:后来欧洲政府是如何解决这种状况的?
郑可:具体分了很多的阶段。比如五六十年代的卫星城,它是由霍德华提出的花园城市发展而来的,把居住、工作、交通、娱乐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出发点就是改善社会居住空间和减轻对中心城市的负担。
再比如泛社会住宅概念,它没有把社会住宅单独集中在某一区域内,而是将它深入到所有的城市空间。举个例子,一般超过5万人以上的居住城市或乡镇,必须配备20%的社会住宅,其他规模的城市也应有其相应的配比。
媒体:我们的社会住宅大多集中在了城乡接合部,现在看来,这是否将穷人和富人划分开了呢?
郑可:穷人融入到社会发展当中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但也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会对黄金地段的商业价值产生影响。开发商花钱买地是为了赚钱,可有一部分分给穷人居住,他们就会减少利润。这些问题都无法避免,欧洲也出现过类似问题。
我们现在可能还处在一个从无到有的量变阶段。但正因为中国起步晚,所以起点也高,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建造副中心,建造综合型城市的方式,而非仅仅局限于建造居住空间来解决这个问题。所以,将来的中国也会慢慢采用更加合理化、均衡化、优化社会结构的方式。
媒体:关于社会住宅的投资模式或开发模式,欧洲有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郑可:欧洲的融资渠道比较多,直接的有来自政府的、社会团体的、宗教团体的、慈善机构的,也有来自私人的资源。除此之外,欧洲也会建立专门的金融机构代为融资,起到一个甲方的作用,这些金融机构内部一般都会下设组织、建造等不同职能的团队。但凡参与住宅建设和资金投入的单位或个人,均能享有政府优惠,渠道甚多,方法甚广,主要是他们意识到社会住宅实际上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在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政府。需要各级政府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社会住宅发展的政策,如土地、税收、准入机制等等。
媒体:社会住宅的大力推动对商品房发展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吗?
郑可:我觉得不会,因为它们针对的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有资格去享有社会住宅的人通常没有经济实力去购买商品房,除非政府给予补贴,让他们有购买或租借商品房的能力,这种方式就像我刚才说的欧洲的例子一样。政府把纳税人的钱进行社会再分配,使弱势群体能够住上房;而商品房则是私人投资建造、在市场上流通,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两条线不交叉。
媒体:社会住宅成本比较低,怎么样保证它不被富人占有?欧洲政府是如何管理和监督社会住宅的申请及分配的?
郑可:欧洲有一套合理控制的体系,严格监管申请和退出。在申请时,社会各界会定期来审理申请材料,根据家庭收入、人口的组成情况来判断是否有资格申请。而后,一旦收入情况得到改善就必须迁出社会住宅。
但在中国这样的严格控制就比较难以实现了,因为居民的个人收入不一定非常透明。要完善进入退出政策,还需要各方面的配合。
媒体:在规划设计上,社会住宅与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郑可:从心态上来说,我们应该平等对待社会住宅与商品住宅,它们一样需要好的环境和好的配套。特别要注重的是,合理的公共空间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对话,这需要花精力去设计。另外还要顾及到家庭组成,往往社会住宅里面的家庭人口普遍较多,三代同堂亦很常见。
反观商品住宅,它通常需要很多在基本需求以外的投入,譬如商业包装、豪华装修、移植名贵树种等等。我认为社会住宅更能体现居住的本质,更强调居住条件、居住场所、居住方式、居住质量的改善。
媒体:AECOM未来会不会涉猎到社会住宅方面?
郑可:一定会的,我们现在正朝这个方面努力。在欧洲,很多设计大师都做社会住宅,并造就了很多杰出的作品。目前,国内这方面的成绩还远远不够,作为设计师,我想我们应该带头迈好第一步,尽量让我们的努力影响到政府,让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社会住宅的重要性,而后将它体现在城市规划中,再逐步落实到单体建筑上。
实际上,我感觉社会住宅更容易出优秀作品,因为它体现了建筑的本质,而非仅仅制作一件漂亮外套,真正做到了用建筑本身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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