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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公共建筑应多关注人文和民族价值

公共建筑应多关注人文和民族价值

12月2日,北京市召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名城委”)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北京市副市长陈刚在会上表示,明确城市设计分区管理的原则,使北京既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风貌,又体现国际城市的当代精神和地域特色。

任何一种公共建筑,当它伫立在公共视野,就不仅仅是单纯的建筑物了,而成为了公共审美、民族审美的折射。所以,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文化品质,一定要和公众审美需要、民族文化,进行密集对接。充分放大民族美、文化美、饱满的人文含量。

作为文明古国,我们有丰厚而博大精深的建筑审美、规划设计理论,比如,中国建筑一向注重和谐美、模糊美、均衡美、文化美以及精神美。所以,公共建筑在借鉴现代建筑主义风格的同时,必须充分挖掘民族内涵。让传统文化审美观念释放出魅力光彩。

令人遗憾的是,这几年,中国已成为了古怪建筑的试验场,“非怪不取”,一味追求怪诞另类、颠覆传统等,越是怪诞越能吸引眼球,越是怪诞知名度越高。我们打造了所谓的让人震撼、吸引眼球的公共建筑,却将醇厚的民族审美、源远流长的设计理念,完全扔掉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因此,我们应根据城市需要、公众心理需要、民族审美需要,设计出具有地方特色、民族内涵、历史内涵的公共建筑,“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将现代主义建筑风格的个性、时尚和中国特色有机结合起来。这种既有现代特色,又有民族特色;既有专家审美思维,又尊重公众情感、需要的建筑,也才是真正的“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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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共建筑古怪建筑公众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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