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晖:欧洲城市绿化规划与管理经验调查
来源:网友Simeon投稿 2012-05-14
城市绿化是维护城市合理的空间布局,保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空间与空间环境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在特大城市,绿化在城市建设中的功能已不简单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装饰,而是具有城市形象的美化、文明的象征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等多种功能。通过对欧洲城市绿化规划与管理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到,城市绿化由于其公益性,实质都是由政府主导实施的,但各国又有适合本国的不同具体办法。

城市绿化是维护城市合理的空间布局,保证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政府主导,公司中介
在罗马,市政府内下设罗马市政府全资所有的古城咨询公司。古城保护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城市绿化、古建保护等规划,咨询公司则负责利用公共财政实现规划,但该中介性质的咨询公司在政府项目的操作中是不许有赢利行为的。该专业公司与政府直接管理相比,具有独立灵活的财务制度、明确清晰的实施目标和方便高效的运行机制等优势。
实践证明这种运做方式取得了成功。例如,该公司采用土地置换和资金补偿的方式将二十世纪初的工厂逐渐迁出古城保护区,并成功地利用国有资金将工厂原址改建成绿地公园、博物馆、大学的建筑系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有效的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再如,该公司通过国际招标的方式,成功利用私有资本,将古城中心一个占地
同样以北京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的污染扰民企业外迁这项工程为例,北京实施的结果却与罗马不同。工厂外迁没有首先用于解决城市绿化空间不足等问题,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是对土地进行了高密度的房地产开发,进一步加重了公益设施短缺的状况,恶化了环境。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这些企业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关注的重点只是部门自身的利益。其结果就是不涉及居民拆迁的厂区被出售和开发,周边破旧的居名平房被留下;大量的商品房如雨后春笋,而其周边配套的基础设施、教育和绿化等公益设施严重匮乏。北京正在进行的“城中村整治”,就是政府对城市发展中的这种各自为政的短期行为付出的高昂代价。我们能否借鉴罗马市的模式或其操作过程中的某一个部分,从一开始就统筹考虑公共设施,用较小的代价使城市保持可持续发展。
多方参与,民主灵活
在巴黎,地方镇政府权利越来越大。全法国小的乡镇市共有1250个,当地的区长都有发展自己土地的自主权,都有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开发建设的需求。从1983年至今,巴黎每年新增
另一个与我们有很大不同的特点是,巴黎的规划编制成果不是指令性的而是合约性。他们认为正确的规划不是寄希望于某些天才规划师的英明决策获得的,而是在不断的探索中完善的。如1963年出台的巴黎总体规划由于预计城市人口将快速增长,因此在中心城外围规划了8个新区,每区规划50万人。此时巴黎的城市布局与北京很象,呈现摊大饼的发展状态,中心城与外围的新城之间由绿化隔离带分开。此版规划相应的交通系统规划了大量的高速公路和一些地铁将中心城与新城连接起来。当时2/3的交通投入是修建公路。而1976年进行的人口普查表明巴黎的人口在下降,面对这种情况,总规修编就将8个新区调整成5个,每个新区的规划人口也适当减少。同时,由于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经济下滑,改变了交通发展策略,转为2/3投入到优先发展公交和地铁。
相对应,由于我们的城市规划师常常执着于追求完美的蓝图,热中于探讨哪版规划更成功,这使城市规划者一方面过于自负,不重视现状调查,醉心于乌托邦式的规划理念,缺乏虚心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另一方面,面对现实问题手足无措,又时常轻易的放弃规划的基本原则,使规划失去严肃性。坚持公众参与政策,是使规划更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保证之一。
更新观念,堵导结合
在柏林,绿化系统规划象一个带辐辏的车轮,绿化插入城市,形成网络化的城市绿地系统,人们可以方便的到达。柏林城市绿地分为三级:公共绿地(如城市公园)、半公共绿地(如大学内的绿化)和全私人绿化(如宅间绿化)。这与北京的情况大同小异,不同的是北京的绿化由园林主管部门统一实施,普通市民的参与很少。柏林的城市绿化用地从20世纪初开始被划为小块供城市居民领养和租用,城市居民通过租种城市绿地建设“蔬果园”,使普通市民普遍参与城市绿地建设和改善城市环境的工作中。现在柏林市内约有840个蔬果园,其中大部分都是由20~100块面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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