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一场大火敲响古建筑保护警钟
来源:网友Marielle投稿 20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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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1日凌晨,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房屋242栋,总受灾户数335户,同时古城内部分文物、唐卡及其他文化艺术品被烧毁,经济损失逾1亿元人民币,文化损失无法估计。如今大火已被扑灭,除了一堆废墟瓦砾,更留下了关于古城和古建筑保护的诸多思考。
古城和古建筑是世界建筑艺术之林中的一颗明珠,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缩影,也是我国作为文明古国的标志之一。古城和古建筑为后代子孙留下了宝贵的遗产,也留下了保护的重任。然而,一年多来,从湖南洪江到云南丽江,再到重庆风雨廊桥,脆弱的古建筑频频遭遇灾祸摧残。消防难题几乎是共同的,灾后的解释也是“振振有词”的。但公众更想知道的是:如何在旅游开发中有效地保护古城和古建筑,在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之间取得平衡?
自1982年我国建立古城保护体制以来,我国在古城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日益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大大提升。但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不规范的旅游开发和景区、景点的管理粗放给古城和古建筑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从原则上讲,不管是古城还是古建筑的开发所得,应首先服务于对他们的保护而非他用。但在现实中,一些古城和古建筑却陷入“重开发轻保护”的尴尬。在游人如织、商业浪潮席卷的背后,是各类隐患日渐增加。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古城必须在保护、民生、发展间综合考量,取得平衡。
作为助力城市发展的重要资源,政府应当将古城以及古建筑保护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部分,发挥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在招商引资开发前,对古建筑进行认真排查和登记,在规划的同时制订施行有效的保护方案,在完善法律法规、筹集资金、宣传保护、合理规划、景区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的力度,严防火灾、人为损坏等事件发生,并制订施行有效的保护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隐患。
新时期,保护好古城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古建筑的原始风貌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子孙后代留下珍贵而丰富的历史文化瑰宝是功在千秋、福泽万代的伟业。希望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把经历变成经验,制定一套出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古城和古建筑保护工作,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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