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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城市美景不能交给“赖地主”

在过去几年里,“摩天大楼专业户”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向世界各地承诺兴建至少有50座摩天大楼(超150米),但据记者统计,有23座摩天大楼,也就是将近一半仍处于未建、缓建的状态中。

随着一轮楼市去库存、去产能周期的到来,过去整体赚钱的项目正在变得不那么赚钱。耗资巨大又难盈利的摩天大楼,建还是不建?或是绿地正在头疼的问题,但拿地时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经生效,到期交不出作业,不仅会产生违约赔偿责任,还要因土地囤闲超限面临收回土地的处理,这些绿地此前都考虑到了吗?

2012年国土部修订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简称《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绿地公开的2015年年报中显示了“还没开始建”或“待开发”的摩天大楼项目有10座,拿地时间全部超过2年,最长的(长春绿地中心2010年拿地)已超过5年。按照《办法》对闲置土地的界定,“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绿地手里的闲置地块还要更多。

闲置土地迟迟不能交付使用,不仅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会给人带来投资错觉,造成实际经济利益的损失。围绕摩天大楼可能带来的地标效应在周边投资,却失望而归,为此投诉的业主并不少见。而通过地标建筑吸引投资来带动周边发展,应在地方政府通盘规划之中。

对于拖延工期的原因,绿地年报显示主要是“为了控制开发速度,缓解融资压力”。开发商对业务重心和策略调整无可厚非,但若超越合约和法规边界,就应受到干预。国土部门按约出让土地使用权,首先是合同中的守约方,应对可能违约的对方及时提醒并行使应有的权利。《办法》更赋予了国土部门监督者身份和明确的处理办法,都可以对绿地履约起到督促作用。20多个城市国土部门为什么不依法处理,报道里没有给出答案。

地方政府对开发商多抱宽容心态不难理解,“不管结果如何,先拿到出价最高的出让金再说,工期有些拖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这种心态在选择开发商时也占了主导地位,那么,像绿地这样不计后果、疯狂抢地后沉默的开发商“赖地主”就会越来越多。

大面积土地闲置,市民期盼的城市美景迟迟实现不了,政府对市民又该如何交代?绿地的案例告诫各地政府,公开招标时,不仅要看拿地价格能出多高,描绘的蓝图有多好,还要综合评估开发商的诚信和履约能力。对履约中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城市美景才能如约到来,城市附加值才能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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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时评城市美景赖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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