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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保护得体,开发得当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城市建筑现状

政协委员:申遗应为“审遗”,让文化遗产有尊严地存在

“‘保护性拆除’、‘维修性重建’频现,如何看待破坏真文物再造假文物?”

“一些遗产被过度开发,如何平衡商业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关系?”

昭觉寺片区改造规划示意图。制图杨仕成

一些遗产被过度开发,如何平衡商业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关系?”

在人民大会堂里,关于文化事业发展的新闻发布会刚开始不久,记者们尖锐的“炮弹”便一发发抛向在座的各位全国政协委员。

“我们的文化遗产相当丰富,目前为止已建立了四级名录7000项。”全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委员说,“但一些地方,申遗成了带着‘钱’味儿的政绩靶子。”

“申遗是保护的开始,不是开发,不是创造,更不是打造!”冯骥才提高了声调:“我建议申遗改为‘审遗’,审查这些遗产保护得好不好。我们必须对后代负责,不能把变味的、粗制滥造的东西留给子孙后代。”

一条条仿古街道的出现、一座座“历史名城”的涌现,仿古工艺规模化生产代替手工制作……当前文化产业领域涌现出的“改造现象”,激起一轮观点碰撞。

谈话间,一旁的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委员频频点头。他接过话茬:“文化遗产不是官员的政绩,要让它们有尊严地存在。”

此话引来现场一片低低的赞许声。

单霁翔继续说道:“若将文化遗产过于经济化、功能化地考虑,它们真实的、永恒的价值就会受损;但若将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资源来考量,我们的态度就会更加慎重。”

“我们不该把资源花在仿古、打造古建筑文物上,更多的注意力和更多的投入要放在真实的、亟待保护的文物上,这样才能使更多的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单霁翔说。

“不能把这些文化遗产简单看作是被怜悯的保护对象,而应该把它们看作今天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积极力量。文化遗产也要成为时代发展的强者。”他语气中带着一丝寄望与期待。

他表示,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一定要惠及民众,广大群众只有从文化保护中得到利益才会倾心保护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应该是一个国家里最值得骄傲的地方、最美丽的地方、最有尊严的地方。”单霁翔说。

人大代表:大中城市应考虑设立“总规划师”,防止“千城一面”

“千城一面”,“拆了真的,造了假的”,忙于进度却忽略了质量……针对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张锦秋建议,应在大中城市考虑设立“总规划师”制度,防止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保障城镇化进程的科学合理。

张锦秋代表表示,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11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了50%,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历史性变化。正是这种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城市是城镇化的基本物质载体,要保障城镇化进程的科学合理,就必须重视城市问题。

“在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我们应该正视我国城市建设中是否存在:侧重于经济的发展而忽略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弘扬;侧重于城市的拓展而忽略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侧重于城市物质的建构而忽略城市精神文明的职能;侧重于城市外观效果而忽略基础设施建设;侧重于进度与数量而放松质量和品质的追求。”她说。

对此,张锦秋建议,对于国家而言,促进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保障城镇化进程的科学合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强调城市发展建设的质量,这对于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鉴于城市是一个高度复杂的巨大系统,要防止城市发展建设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就必须要综合各种因素,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专业性知识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张锦秋建议,国家应考虑在大中型城市建立和加强规划委员会和“总规划师(总建筑师)”制度,充分发挥其技术参谋和技术把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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