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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功能美与形式美
发布时间: 2011-05-13   来源:百度投稿 

建筑,凝固的音乐,一个多么古老而优美的比喻。它历来被视为艺术的一个门类,以其重实、坚固的材料堆砌而成,并与一定的自然环境结合在一起,形成独特的空间,达到基本的实用功能的目的。建筑虽然是以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但是如果仅停留于外在的形式,那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生气的外壳。因此,必须涵含丰富的内涵,合情合理,才能显示出作品真正的独创性。

建筑是生活空间与艺术形象的对立统一体:它们互相依存,生活空间是艺术形象存在的依据,艺术形象是生活空间存在的表现;它们互相制约,生活空间组织决定艺术形象的构成,艺术形象的构成影响生活空间的组织;它们互相渗透,生活空间具有形象性,它可以是自由的或规则的,方的或圆的等等;艺术形象具有空间性,它占有相应的空间;在条件变化时二者还会互相转化[1]。例如北京天坛,过去主要是封建帝王用以祭天和祈丰年的地方,随着时间的变迁,现在转化为主要是供人们观赏的已故王朝的艺术形象;天安门城楼则相反,过去主要是显示帝王威严的形象,现在则转化为主要是节日庆祝活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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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的功能美

1.1 功能美的因素

产品功能的美不在功能本身,它体现在合规律性(真)和合目的性(善)的统一中,体现在产品的功能和形式(美)的统一中,因此,凡人工设计和制作的产品,在功能上达到了完备、完善、完美的要求,能适应和满足人和社会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就是体现了功能美的产品[2]。

功能经常是建筑师最关注的方面,尽管建筑因自己的形式美而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但人们往往不会只停留在对形式美的欣赏上,人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感觉外在的形式美到功能、技术、环境等方面的理性认识上。建筑的起始,首先是为了满足人们对自然空间的居住要求,它不同于纯艺术品,必须符合实用功能的目的。看看现实生活中的建筑,似乎很难发现一种毫无实用价值的建筑。例如古时的陵墓,是供死人“居住”的寓所。佛塔可供登临,还可俯瞰周围的美景。庙宇除了精神崇拜外,往往还发育成为庇护和储存神像、壁画等艺术品的历史“博物馆”。这些建筑尽管更注重精神方面的意义,但在其后总是隐伏着实用这一普遍的功能。当然,建筑的功能也不仅仅局限于实用,它还有认识功能和审美功能等,但实用功能却是最基本、主要的功能。

1.2 功能美体现合理的人——机——环境的关系

功能的表现实质是对合理的人——机——环境关系的体现[3]。就设计产品而言,大到建筑,小到日常生活用品,人们所以去设计它,是因为它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满足人的物质或精神需要,而且主要是人的物质需要。因为人是产品功能中的主导因素,如果脱离了人的实际需要,产品也就失去了其自身存在的价值。就像建筑一样,它因人的需要而存在,无论在物质和精神层面,还是在心理与生理需求方面,建筑作为人居环境,都是人之生命与生存本身。

建筑一旦建成就很难移动,因此它和周围的环境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成为改变环境的一个积极而有力量的因素,同时一定的自然环境也影响着建筑的风貌。一个好的建筑不可能脱离它的环境,必须为该环境所适应,成为环境的一部分。有许多建筑还必须依靠特定的环境才能形成富有个性的形象,如赖特设计的流水别墅,就是一个与环境结合的不朽之作,它是如此适合那里的环境,就像从地上长出来的一样。所以,一座好的建筑与其环境的融合,是关系到设计作品成败的关键一环。试想赖特的流水别墅如果换了环境,置于广阔的大草原上,那将会失去和改变或削弱原有的艺术价值。因此,建筑与环境的适应,不仅影响到个体建筑的美,还关系到环境整体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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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筑的形式美

2.1 形式美的内涵

形式美是指构成事物的物质材料的自然属性(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及其组合规律(如整齐一律、节奏与韵律等)所呈现出来的审美特性。它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其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4]。

2.2 形式美的基本规律

建筑形式美的基本规律是“多样化的统一”。它是一对矛盾的两个侧面,只有多样化,没有整齐统一,就会显得杂乱无章、支离破碎。如果只有整齐统一,没有多样变化,就会显得呆板、单调。前者让人迷失、甚至令人不快;后者则毫无生气,更谈不上激发心理快感的美。因为美是人们靠直觉感受的,人们感觉到建筑美,一开始是视觉直接感受到的,并不是先认知建筑功能和技术的真和善。要想达到“多样化的统一”就离不开某种秩序,即有了秩序才能形成统一,对杂乱无章加以秩序化才能显示出统一。哪怕排斥秩序的解构主义,如盖里于1998年设计和建造完成的西班牙毕堡市的所罗门·古根汗姆艺术博物馆,其杂乱的塑性体块不正是统一于曲线,统一于钛合金所形成秩序的体现吗[5]?当然,在建筑中突出对高度、色彩、尺度、形态等方面的呼应,也同样可以形成秩序,达到多样化的统一。因此,建筑形式的美,不在所谓的“多样”,也不在所谓的“统一”,而在多样与统一的和谐。正如一部乐曲,要有一个贯穿全曲的主旋律;一篇文章,要有一个立意,同时具有丰富多样的表现,方为上乘。

当然,建筑形式是否美,是由许多因素共同决定的。其中,建筑形式各部分之间成不成一定比例,是能否构成建筑形式美的一个显著而活跃的因素。文艺复兴时期,大画家兼建筑师达·芬奇在其《画论》中就曾说过,“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的神圣比例关系上” [6]。这一比例是整体与局部间合乎逻辑的必要关系。但在生活中的确也有一些建筑形式虽无比例可言,但视觉上同样富于美感。这种无比例的形式,其实在均衡这一点上,同有比例是相通的。在这里美的无比例,不妨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比例。因此,比例或无比例这种数学关系本身,可以是建筑形式美不美的其中一个原因,却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与建筑比例关系尤为密切的建筑形式美的另一基本“语汇”,是建筑形式的尺度。这一尺度是对人而言的,只要能够契合一定的生理与心理需要,就是适度。它是审美主体与建筑客体之间协调的比例关系。另外,对称与均衡、对比与和谐等也同样是建筑形式美的一系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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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功能美与形式美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

现代建筑运动的兴起是从功能开始的,早期现代建筑运动的先驱沙利文就提出了“形式追随功能”的口号。然而,密斯将其颠倒过来,变成“功能追随形式”,菲利浦· 约翰逊又将其改为“形式追随形式”。此外,路易·康提出“形式唤起功能”,文丘里提出“形式产生功能”,屈米则提出“形式追随幻想”。当代先锋建筑师有的提出“形式追随文化”,有的提出“形式追随虚构”,更有甚者提出“功能追随反形式”等莫名其妙的口号。面对着这些风云变幻的国际建筑潮流和各执一词的名家之言,我们似乎真的有些无所适从。

其实,形式与功能的关系十分复杂,单凭这些口号似乎过于简单,缺乏辨证精神了。因而是片面的,拿它们当作设计工作的普遍准则并不恰当。实际上有经验的建筑师在考虑功能、布置平面时,已经就充分把建筑的外形考虑其中了;反之亦然,在研究建筑外形时,大的功能关系也早已存在于大脑之中,彼此相互起着作用。

像贝律铭设计的华盛顿国家美术馆东馆在功能与形式的处理上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例子。他采用一个等腰三角形和直角三角形组成东馆的基本结构,把等腰三角形的部分设计成大众的场所,把直角三角形的部分设计成专家的空间,从而使大众和专家各得其所。另外,在设计中他抛弃了以往美术馆只用来陈列艺术品的单一功能,设计了丰富多彩的愉悦空间,以消除人们的疲劳感。毕竟,除了艺术家和鉴赏家外,“另外百分之九十乃至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是一般的群众”。同时,整个东馆在形式上是一个有高有低,有凸有凹,有钝角又有锐角的体块组合。尽管形体简洁,却绝不呆板、毫不枯燥,反倒是富有动态,富有生气,富有变化,富有趣味,给人以新鲜活泼的现代感和新的审美趣味。

上海“新天地” (石库门区的改造),人们对它的评价一般是肯定的,认为是一个成功之作是因为它很好的处理了功能美与形式美的关系。在那里,石库门老房子的外形作为一个“壳”留下来了(甚至包括文革期间墙上的标语痕迹),但内部掏空了,变成了现代化的餐饮休闲空间,室外的环境按欧美式小街的标准作了整治,成为既是一个对二、三十年代上海的怀旧场所,又具有欧美情调的环境和现代化的休闲设施[7]。它综合其个性满足了建造的需求,这种需求就是特定条件的功能,这不是先决定平面,再由平面决定立面的简单化的功能,而是改造旧城区保存旧城风貌,满足新的使用情趣的总目地,是功能美与形式美的很好结合。如果非要把“新天地”的工程区分什么是功能,什么是形式,“什么追随什么”就显得很荒谬了,在这里形式和功能相互协调,达到了功能美与形式美的统一。

4 结语

当今,世界上的建筑呈现出建筑史上从未有过的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局面,随着人们审美意识的提高和信息革命的进展,建筑流派将更加纷繁,建筑样式更加千姿百态,不断翻新。因此,作为一名建筑师来说,创造符合功能的形式美建筑是不可忽视的, 同时达到功能美与形式美的统一和谐,又是建筑师要孜孜以追的目标。形式必须符合功能,而功能则应创造形式。要知道生活中完全脱离功能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反之纯粹的功能空间必然单调乏味,也难以存活。只有满足了空间功能,同时又给人以美的享受,才是我们向往的建筑空间。所以,设计师在实现其实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契合人们富于民族口味而又不断发展的审美需要,同时尽可能的结合本地的环境、气候等条件,创造出更多体现时代的特点和民族风格的建筑。

责任编辑: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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