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23建筑行业十大评选

超万名行业内专业人士实名投票

秉持客观原则的非商业化评选

2014第五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研讨会现场实录

序:为了继续声讨丑陋建筑,杜绝丑陋建筑的继续蔓延,让丑陋建筑评选活动更加完善,2014年5月15日,“建筑畅言网2014第五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新闻发布会暨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活动中,主办方建筑畅言网首先向与会专家及媒体介绍了第五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活动的进展情况,嘉宾们在对活动给予肯定同时,也在活动形式、操作方法、活动细节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时间:2014年5月15日14:00-18:00

地点:北京

人物:王明贤,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副所长、著名建筑评论家;顾孟潮,中国建筑学会教授级高级建筑师、著名建筑评论家;布正伟,中房集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深总建筑师;曹晓昕,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王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韩林飞,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车飞,超城建筑设计事务所创始人、主持建筑师;王永刚,中国国家画院建筑设计公共艺术中心主任;吴钢,维思平建筑设计董事总经理、主设计师;杨昌鸣,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幕起

畅言网编辑:

感谢大家的捧场。本次丑陋建筑评选已经进入到第五届。前几届活动在评委老师和媒体的支持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丑陋建筑评选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某座建筑或某个建筑师,而是为了促进建筑业的总体发展。畅言网还会努力将丑陋建筑评选举办下去,希望得到在座专家和媒体一如既往的支持。现在,有请嘉宾主持、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专家组组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副所长王明贤老师为我们主持本次活动。

王明贤:

王明贤,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艺术研究所副所长、著名建筑评论家

各位专家、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第五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即将开始。今天既是新闻发布会,又是研讨会。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已经产生了广泛影响,得到各位专家的支持。各位都是中国著名的建筑专家,大家对于这项活动很认同。我们感谢畅言网四年多来坚持不懈的做这项工作。2010年,做第一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时,我们以为做一届或两届评选后,中国就再也没有丑陋建筑。我们没有想到丑陋建筑前赴后继,越战越勇,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我们的评选工作只好继续下去。我们也看到中国的社会问题和城市问题。我们的评选工作是非常低调的。

另外,我们看到建筑评论的问题。大家都在感叹:中国没有建筑评论。80年代,中国有曾昭奋先生、顾孟潮先生、布正伟先生,但是现在几乎已经没有建筑评论家。大家都感到很遗憾。其实,我认为当代也有建筑评论,建筑评论家就是网民,网民就是最伟大的建筑评论家。我们十大丑陋建筑评选实际上是网民推动的。

在座专家对这次研讨作了充分的准备。布正伟先生挑灯夜战,写下洋洋四万字的发言稿。顾孟潮先生也非常认真的准备。现在,我们正式开始讨论。

布正伟:

布正伟,中房集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深总建筑师

畅言网主持的这次研讨会,对今后进一步提高全国十大丑陋建筑网络评选的水平是十分必要的。我想说的,分为两个部分:先说“虚”的——在理论思考方面的一些想法,再说“实”的——在设计实践中自己的一些做法。

建筑评丑,是建筑审美领域中的特殊范畴,而建筑审美则是与建筑认知、建筑评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正如美学家指出的那样,“审美活动具有评价活动的功能。在评价活动中,主体总是从主体的自身需要出发来评价客体的,使客体在观念形态上带有主体所赋予的意义。”由此我们便可以理解,我们对建筑的需求和向往,就是我们赋予建筑美的内容。“审美活动具有认知活动的功能。在认知活动中,客体首先以感性形式呈现在主体意识中。”在认知活动的深化过程中,主体通过对客体感性形式的把握,而能达到认识客体的目的。可见,我们对建筑的认识,也必须通过建筑的“感性形式”才能获得。将以上分析综合起来看,“正是在审美活动所具有的评价功能和认知功能发挥作用的基础上,客体才能以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形式,呈现在主体意识中,使主体感受到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与主体本质力量之间的同构反应,感受到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融洽和和谐,从而产生情感上的愉悦,形成美或美感。”(以上引语均来自陈新汉所著《审美认识机制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这一段话是用美学的专业术语表达的,有点饶舌,不太好懂。但从中还是可以看出,建筑的美或美感的产生,其前提条件就是:

1.人们(主体)对建筑(客体)的需求与向往,会在建筑中有所体现(即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

2.建筑(客体)要具有能反映人们对其需求与向往的感性形式(即具有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感性形式);

3.人们对建筑的需求、向往与建筑对这种需求、向往的实际满足之间能协调一致,人与建筑之间的关系能融洽和和谐。

以上几条的反面含意,就是建筑的丑或丑感产生的前提条件。

我们还可以说得通俗、好记一些,即:能产生美或美感的建筑,应该是能反映人们需求的美好建筑内容、美好建筑形式,以及这两者之间趋于完美的统一。如果反其道而行之,或者在某一个关键性环节上出现了重大失误,那么,建筑的丑或建筑的丑感就会伴随而来。

从我们所面对的现实境况来看,丑类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宣传权势至上、金钱万能的“迂腐建筑”;

2.为抢占形象高地而挥霍资源的“奢侈建筑”;

3.为个性化而牺牲功能技术的“虚假建筑”;

4.为哗众取宠而走极端的“怪诞建筑”;

5.为满足低级趣味而恶搞的“庸俗建筑”;

6.为一己私利而剽窃他人设计成果的“盗版建筑”等。

以上说的这些丑建筑的类别,都涉及到了建筑表现中丑的内容和丑的形式。严格讲起来,许多丑建筑兼具多种丑品质,很难准确地归在哪一种类别。但总的看上去,把以上这些建筑称作“丑类建筑”比称作“丑陋建筑”更加切合实际,更加有道理,这主要是因为将“丑”与“陋”连在一起,容易产生“因简陋而出丑”的狭隘理解,有碍于我们对建筑“美丑”的深入认识和评判。所以,借此机会,我建议从今年起,将第5届的评选活动改称为《2014年全国十大丑类建筑网络评选》。我想,不用担心这样改动会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因为这正是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建筑美丑评判认识的自然表现和必然结果。

我发言的第一部分就先说到这里。

本站申明:网友阅读本站内容,视为认同本站协议,协议详情请点击查看
标签:研讨会第五届中国十大丑陋建筑评选现场实录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