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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地处偃师市城关镇塔庄村的偃师商城遗址内锣鼓喧天,宫城遗址一期展示工程奠基仪式在此举行。
偃师商城遗址宫城遗址保护展示一期工程,位于宫城区东北地段,总建筑面积2171平方米,工程分为两个展示馆区A、B馆,内城城墙展示区和景观展示区几大部分。其中A馆位于4号宫殿遗址上方,完全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原展示,建筑面积达875平方米,建筑主体由主殿和环廊两部分组成,均为仿古宫殿式建筑形式。B馆位于宫城池苑遗址东侧,建筑面积1296平方米,其功能为给排水系统展示,建筑主体结构为现代钢架结构。此项工程委托北京清华安地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河南省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偃师市建设工程监理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建筑工期10个月。偃师商城遗址宫城遗址一期工程的开工意味着我市文物保护将按照全国大遗址保护的标准进行,同时也为我市旅游业发展增添了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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