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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一座建设了两年,开馆仅一年多,投资5000万元之巨的体育馆——大连市西岗区体育馆现在被拆成一片废墟。它曾经号称为当地最大的公益性综合体育场所,列入当地为民办实事项目,面向市民中低价位开放,如今被拆掉以便建设一处商业广场。有市民诧异道:“我还没来得及去呢! ”

体育建筑短命(图片来源:百度)
我们这些围观者,已经很难莫名其妙,只是照例每一次心口痛一下。仅在今年,类似事件已发生多起。轰动一时的有,福州投资1500万元建成一所小学校,开学一年多就要拆掉,也是要为中央商务区让路;年初,江苏常熟800名居民突然从当地报纸上得知自己住了不到十年的住房,15天后将被收回房屋使用权,也是打算要盖一个“休闲商务区”。
这些近来集中爆发的拆迁,全然不顾商业开发属性,大都打着“公共利益”的口号,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学校、体育馆、私人住宅等等,一律要为商业开发让路。城市规划势利到如此地步,全是政绩考量在作怪,以致诸多民生问题,无论教育还是大众健身,抑或绝大多数人视为命根子的住房,在商业利益面前都不堪一击,脆弱得像一张薄纸轻弹即破。
我们有一部法,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明确规定,规划一经批准,不能随意修改,特别是不能因为个别人的意愿而擅自修改。然而,遗憾的是,我们的城市规划,却在缺乏约束的权力面前,变成了可以被随意支使的仆人,变成了一句顺口溜“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不如领导一句话”。
这些新近大量出现的令人心痛的拆迁,拥有一个全新的时代背景。各地老城区开发都已接近极限,旺地热铺都已开发有了新主,再想开发,势必就得拆掉一些不那么老的甚至很新的建筑。公共建筑为百年大计本为常识,而短视无序的城市规划与急功近利的“旧房”拆迁,直接导致了财力物力巨大浪费,也正是直接促成前段时间住建部官员所称我国“建筑平均寿命只有30年”现象。

“建筑平均寿命只有30年”(图片来源:百度)
现在,有当地官员说那“政府投入的5000多万元,商家已经填补回来”,依照现实语境,这句话往往意味着不会有人为 “最短命体育馆”承担责任,这就是大众的痛点所在——它曾经非常隆重地被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这种鲜明反衬,胜过一切言语,一切嘲讽,它在尖锐地提醒着我们:无论花多大的努力,都需要做到真正尊重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可以让个别人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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