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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住房支出680元”统计口径出错
发布时间: 2011-05-13   来源:北京晨报投稿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昨天在4月份经济数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日前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发表署名文章中指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680元每月”的统计口径存在问题,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郑学工5月10日在统计局网站发表署名文章称,111元每月的居住支出不是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而是住户调查数据,并得出了“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为680元每月”的新结论。

然而,5月10日晚10点半左右,郑学工再次在统计局网站发表署名文章《关于〈统计是一门科学——一个统计人对人均111元居住支出的思考〉一文的说明》,文中称,本人撰写的文章纯属个人思考,并不代表国家统计局的观点,经过与有关专家的进一步讨论,我已经意识到我对居民消费支出中居住支出口径理解出现了偏差,将住房支出混同于居住消费支出。

郑学工署文表示,在计算时,他将住户调查中的居住支出与居民购买商品住宅支出相加,得出了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实际支出680元每月,这实际上是夸大了居民消费中的居住支出水平,因为购买商品住宅的支出部分按照规定要分摊到各年中,转化为虚拟房租。

盛来运表示,郑学工在计算购房支出时,用的是去年一年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商品住宅的销售金额既销售给居民也销售给企业,去年是4.4万亿,用这样的金额除以城镇平均人口,这样算下来,这个数据无疑是算大了。

盛来运表示,统计口径问题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他们自己的同事都容易出现统计上的误用,社会公众出现统计口径上的误用也是很正常的,统计局今后会加大统计的宣传和推动统计方法的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 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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