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获奖作品(图片来源:互联网)
“绿色建筑创新奖”由建设部设立,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实施,日常管理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负责。设立该奖的目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我国绿色建筑及其技术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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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创新奖”分工程类项目奖和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工程类项目奖包括绿色建筑创新综合奖项目、智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和节能建筑创新专项奖项目;技术与产品类项目奖是指应用于绿色建筑工程中具有重大创新、效果突出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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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创新奖”每两年评审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的项目申报、初审和上报推荐。在此基础上,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内)组织评审并发布结果。“‘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专家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司局、行业学(协)会人员组成。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在建设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项目获奖后,建设部将以行文形式公布获奖项目,并向获奖单位颁发《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证书。“绿色建筑创新奖”是一个全新的奖项。它的设立,将推动更多建筑企业向公众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四节一环保”目标,最终构建“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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