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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超150米建筑须报民航评估
发布时间: 2010-08-24   来源:匿名网友投稿 

现有超高建筑要安装航空障碍物灯(图片来源:百度)
 

 

广东省机场管理公司昨日强调,以后在广州建高度150米的建筑物,先通过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评估,特别是在机场主要航路的上空,如白鹅潭和珠江新城地区,更要小心,一旦超高将会被要求“削高”。
      “为考虑飞机飞行安全,‘小蛮腰’已从610米降低至不高于600米了!”省机场管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处于机场出入口航路上的广州新电视塔(“小蛮腰”)610米的高度对航空安全会造成隐患,因此近日按民航管理部门要求削减了10米左右的天线部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万元。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省机场管理公司正式对外公布:凡是在广州建筑超过150米的建筑物,必须事先征求民航部门意见。根据具体建筑地点,民航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会进行专业的航行评估,确定最终可行的建筑高度。“而这里所说的建筑物高度,不仅仅是指该建筑物本身的高度,还包括其所在地理位置的地面标准高度。”相关负责人解释,如计划建一栋140米高的大楼,其所在的地面高出以海平面为0确定的地面标准高度10米的话,那就等于大楼共150米,就需要上报民航部门。
      根据国家规定,在白云机场每条跑道两侧各6公里、两端各15公里范围外的广州市境内,有可能超150米的建筑物都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执行。
      “珠江新城530米的东塔已事先通过专业航行评估才确定了建设高度,不过要按规定设置航空障碍物标志和航空障碍物灯。”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大部分超过150米的建筑都已陆续上报,而民航部门也要求现有已超高的建筑物必须按规定安装障碍物灯。

责任编辑: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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