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瘦身”钢筋的加工厂对外揽活时,并不向加工单位收取加工费,甚至还支付他们额外的“回扣和好处费”,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记者看到一份加工协议书明确写着:“每加工100吨,加工方要返还给甲方1.8吨钢筋,可以用人民币结算。” 据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市范围内近1000个工地进行的排查,这种违规钢筋的使用占将近10%。由于违规冷拉的大多是工地外的钢筋加工厂,多数位于城乡结合部,目前发现使用这些钢筋的主要是临近西安郊区的商业开发楼盘。
“瘦身钢筋”载不动地震之殇
近些年,建筑质量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楼倒倒”“楼歪歪”在我们的脑海挥之不去,水一冲、船一碰就倒塌的桥梁我们犹在眼前,“豆腐渣”校舍导致的伤亡更是让我们痛彻心扉……尽管这些事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建筑质量,百年大计”未被相关人员放在心上,则是一个不争的共同因素。此次曝光的“瘦身钢筋”,就是漠视安全的一个现实例证。

商业黑幕昭示人性悲哀(图片来源:百度)
房屋为什么要用钢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在地震时救命。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顾问总工程师吴成材说,从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之后,我国的抗震专家、结构专家都提出,希望我们国家的钢筋有比较好的延伸;万一这个楼倒了,它会慢慢倒,人还能跑出去。使用不合格、不达标的钢筋,可能在关键时刻夺走许多人生存的机会。
汶川地震发生后,为防范建筑质量问题,各地纷纷提出“终身负责制”,这当然是对的。可我们也要看到,仅仅有规矩是不够的。《建筑法》也提出了“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这和“终身负责制”并无太大区别,何以没有挡住“拉细钢筋”之类的歪招?当不合格材料进入大楼体内的时候,管理机构、工程监理及时发现问题了吗?
英国地震学家穆森曾说:“你可以收买质量检查员,但你不能用金钱去收买地震。”对那些“拉细钢筋”的人来说,你可以拉细钢筋,但无法拉走地震。同样,对开发商、建设者、监理方乃至身负管理执法之责的公职人员而言,千万别存侥幸心理,地震对任何人祸的报复都是倍加凶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