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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夜色如水,不经意间,一闪而过的各式中西建筑风情万种,更有西方哥特式的拱顶兀自“半悬”于沉沉夜幕中。两岸的亮化则多以自下而上的射灯,间以小型灯饰为主,旨在烘托建筑本身之美,色调讲究而单一、亮度适中而柔和,点到为止,给人以似有似无、若隐若现之感。大气、洋气,又不事张扬,处处浸透着一种内敛之美。赞叹之余,也引发了笔者对城市亮化的思考。

大气、洋气,又不事张扬,处处浸透着一种内敛之美(图片来源:百度)
由于工作的关系,笔者经常出差到省内的大中城市,县乡村,看到了一些地方的亮化工程。其中不少地方给人的感觉是,不亮则已,一亮则是炫目。建筑物上下左右饰以各色灯柱,通体发光,亮如白昼。射灯的强光直指玻璃窗,亮是亮了,人的眼睛也睁不开了。还有一种“夺目”是五彩斑斓,花里胡哨。红的、绿的、蓝的、黄的,能用的颜色都用上,把城市的夜晚打扮得像一个“花大姐”。笔者甚至还看过用椰子树人工造型来实施亮化,在北方寒冷的冬夜,小县城的街道上亮起了不伦不类的椰子树,怎么看怎么别扭。以上林林总总,求“亮”之心无可非议,亮化的境界让人不敢恭维。
亮化,亮化,不亮就谈不上亮化。问题是该如何亮?
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亮化应该是一个用光做油彩,整个城市做画板的艺术创作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到亮还要考虑到光与建筑、光与人、光与路、光与桥甚至植物、花草的协调,考虑到亮化与城市整体建筑风格、文化底蕴的一致。就像朱自清先生在《荷塘月色》中所言:“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这样的效果,犹如一首柔美的小夜曲。

如果一味求亮,为亮而亮,一亮了之,就难免见光不见人(图片来源:百度)
夜色能够遮蔽城市原有的色彩,强光也能夺走城市故有的韵味。亮化是画龙点睛,是锦上添花,是烘托,是托起红花的绿叶,因而应该有度,适可而止。如果一味求亮,为亮而亮,一亮了之,就难免见光不见人,见光不见物,物极而反,喧宾夺主,起不到为城市增色的作用。
亮化,又好比为美女化妆,化妆之后不留刻意雕琢的痕迹,仍给人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的感觉最好。如果胭脂太厚,抹了一层又一层,眨眼睛都掉渣,就太艳俗了。
亮化不必夺目。太亮,刺眼,不安全,还造成浪费,真的看不出有什么好处。城市要亮起来,也要美起来,更要美得有品位,品位往往从“度”的把握中来。
搞好亮化关键在规划。没有规划或不按规划进行城市亮化,出现“花大姐”现象是迟早的事。其次是不能照抄照搬。有些城市在夜景照明过程中,不顾城市自身的特点和历史文化特色以及自身财力情况,盲目学习其它城市灯光建设的特点,简单模仿必然导致相互雷同,“千城一面”。没有创意的结果,就是比谁更亮,越来越亮,直到“光彩夺目”。
亮化当然要搞,但要坚决避免“亮化暴发户心态”。一句话,还是低调一点好。

亮化,又好比为美女化妆,化妆之后不留刻意雕琢的痕迹(图片来源: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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