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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需要避免重复建设
发布时间: 2010-09-19   来源:匿名网友投稿  转载自:北京大学政府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 

重建的目的是为未来的灾难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减少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力。一些地方的重建工作存在着“快上马”、“乱上马”的现象,过度强调形式,不注重质量;只重视速度,不遵循科学。
  当遭受了特大泥石流灾害的甘肃舟曲正在憧憬着重建美好家园的时候,基本完成了震后重建的四川灾区不得不面对洪水灾害带来的新破坏。就地重建的汶川新城淹没于洪水之中,一些新建的桥梁被洪水摧毁。固然,这些地区处于自然灾害频发地带,但是我们也不得不再次思考究竟如何更为科学地进行灾后重建,避免重建变成“重复建设”。

重建工作存在着“快上马”、“乱上马”的现象(图片来源:百度)

实际上,对于每个经历过灾难的国家来说,在灾难管理方面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难题,那就是如何处理好灾难救援与灾后重建的关系。虽然从管理流程来看,这是两个相互衔接的阶段,但是辩证地讲,从灾难救援开始,重建工作就已经展开了;而重建的目的是为未来的灾难救援提供更好的条件,减少灾难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力。不将二者结合在一起考虑,只强调一个方面,都会导致短期行为,并为潜在的更大风险埋下伏笔。而对于灾后重建这个周期更长的任务来说,更需要周密规划和扎实工作。
  纵观近年来各地的灾后重建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流程,基本做到了在救援工作进行的同时,开始制订重建规划;救援结束后,马上启动重建工作,实现了灾难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衔接。这些程序性改进和完善,推动了灾后重建工作从危机管理向常规管理转化。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重建工作也存在着“快上马”、“乱上马”的现象,过度强调形式,不注重质量;只重视速度,不遵循科学。

重建规划的制订和执行缺乏当地公众的合理参与(图片来源:百度)


  上述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重建规划的制订过于仓促,缺乏严密性和科学性。一些受灾地方,为了体现工作效率,往往在救援工作还未结束,就抛出重建规划。限于环境条件,这些规划难以对灾区的地理条件给予全面客观的评估,在此基础上制订的规划很容易忽视二次灾害或次生灾害的发生。其次,重建规划缺乏指导性和强制性。我国许多城市规划都存在着重规划、轻执行的问题。而灾后重建规划作为应对危机的特殊类型规划,也存在着类似问题,甚至可能更为严重,因为许多规划制订仓促。受灾地区更应该遵循重建规划,这样才能将未来的灾难危害减到最小。第三,重建规划的制订和执行缺乏当地公众的合理参与。有的地方政府害怕麻烦,不愿意做当地居民的工作,在受灾地区采取就地重建的方式,为二次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机会;有的地方政府在制订规划时,不注重吸收当地群众的意见,只考虑自己工作的便利;在执行过程中,只强调工期进度,忽视了居民的承受能力;在重建资源分配上,不考虑公众需求,有失公正,部分干部甚至借机腐败。本来是造福当地居民的灾后重建,反而成为政府与居民矛盾冲突的新诱发因素。个别地方的领导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存在着不务实、建“形象工程”的倾向。在重建过程中,只重视那些见效快、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项目,忽视了对当地长期发展有益,但需要大规模投入、扎实工作的项目。由于受灾地区干部缺乏,个别岗位的领导变动较快,这也为重视“形象工程”的短期行为提供了制度性激励。

重建规划缺乏指导性和强制性(图片来源:百度)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面临着自然灾害频发,各国的应急机制都经受着严峻的挑战。我国的体制优势和发展成就在应对各类灾难的过程中充分展现出来,其全面的资源动员力、有效的决策执行力以及快速的社会协同力得到了各国的赞赏。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应急是临时的,重建才是长远的。体制的公信力,不仅来自其对国民的瞬间感动,而且来自其对国民福祉的持久关怀。
 

责任编辑: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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