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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秋:和而不同 唱和相应
发布时间: 2012-03-05   来源:网友so投稿 

建筑,反映着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特征,体现着不同时期的文化形象。在当前我国这场史无前例的城镇化大潮中,如何发展、繁荣我国的建筑文化,已经成为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为此,本报特约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建筑大师张锦秋,谈谈什么是中国的建筑文化,什么是和谐的建筑形式。

“天人合一”的建筑思想

“建筑是百姓生存的基本空间;建筑是石头的书;建筑是凝固的音乐。”在谈及建筑的特性时,张锦秋用这3句话进行了概括。她认为,要繁荣和发展中国建筑文化,必须传承和弘扬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建筑文化的优良传统,吸取国际上优秀建筑文化成果的经验,兼容并蓄;增强对中国建筑文化的自尊、自信,发挥主体性、原创性,与时俱进,实现中国建筑文化的自强不息。

现代建筑

“我理解的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的精髓就在于以人为本、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思想。在美学上,讲究虚实相生、时空一体、情景交融;在营造上,始终追求建筑、规划、自然环境三位一体,达到和谐城市、山水城市的境界。中国历史上的城镇无不呈现着蕴含中国建筑文化特有精神气质和艺术风格的和谐之美。”张锦秋说。

和谐建筑方能体现综合美

在张锦秋看来,当代城市建筑艺术的最大特点是综合美。这种美具有多元性和多层次性,其中最应关注的特性就是和谐。和谐的建筑应该与城市和谐、与自然环境和谐,进而促进人与人、人与城市、人与自然的和谐。

具体而言,建筑的和谐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和而不同’。我们从孔子说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可以领会到,‘和’是指不同因素的统一,也就是和谐;‘同’是指相同因素的统一,也就是一律。在建筑艺术上,我赞赏前者,提倡和谐,反对一律,主张吸纳百家优长,兼及八方精义。”张锦秋解释说,“第二个层次则是‘唱和相应’。《新书・六术》有言:‘唱和相应而调和。’意即,虽然音有高低不同,只要有主次、有节奏、有旋律地组织起来,便可成为和谐之乐。先哲的智慧给我们以启迪,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提高我们鉴别与创作建筑的能力。”

张锦秋还向记者表示了对城市建筑的期望:“我期望我们的城市与建筑能‘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老城区与新城区各展风采,人文资源与生态资源相互依托’,走和谐共生的发展之路。判断一个城市的建筑是否先进和美观,要看其创造的物质环境和文化精神是否有利于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是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自身的社会凝聚力,而建筑的和谐是实现这些的前提条件。”

解析践行和谐建筑的3个方面

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张锦秋总结出了践行和谐建筑的3个方面,分别是建筑自身的和谐、建筑与城市的和谐以及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在建筑自身和谐方面,由于建筑是个复杂的综合体,其成败往往取决于能否将其功能目标、经济条件、技术水准、生态节能乃至社会意愿等因素有机平衡;同时,在建筑创作方向上要提倡“地域建筑现代化,现代建筑地域化”。“这是在全球化浪潮下,国外强势文化与民族弱势文化冲撞、融合之中最明智的选择。1999年,国际建筑师代表大会在北京发布的《北京宪章》,对21世纪全球建筑的发展做了如是展望。”张锦秋说。

在建筑与城市的和谐方面,张锦秋认为,建筑文化的创造首先有赖于城市规划的优劣。国内外许多不同性质城市的总体规划中都采取新老分区、各展风采的方式,如巴黎、罗马、上海等。在分区详细规划中要提出明确的要素控制,做到统中求变,凝聚特色。“所以我们说城市文化孕育建筑文化,建筑文化彰显城市特色。”

张锦秋还认为,要实现建筑与自然的和谐,则有必要重温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这里‘天’是指物质存在的自然,认为人和自然本来就是一个有机整体。天与人的关系‘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天不能贫’。在西方,由于工业化高度发展,环境遭到破坏,美国生态哲学家莱奥波尔德等人也提出了‘生态意识’,其主要内涵包括把大地上的山川河流和动植物视为一个有机体,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可见在此问题上,从中国古代到西方现代都形成了共识:城乡建设要有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概念。对已有的生态环境,我们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加以利用;对已遭到破坏的自然环境,则应进行修复,进而使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张锦秋说。

在实现这种“天人合一”建筑思想的过程中,我国的风景园林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张锦秋表示:“在中国的建筑形式中,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结合往往借助于园林。中国园林是建筑与自然环境的中介,是新建项目与各种保护对象的中介,是不同性质建筑的中介。园林这种‘人工的自然’是和谐建筑不可或缺的伴侣。”

建筑创作当因体制宜、传承创新

在谈及建筑与城市的和谐时,张锦秋还特别指出,建筑的创作应做到因地制宜、因体制宜、传承创新。对于广大的城市新区、城市规划对建筑物没有特定要求的地区,完全可以让建筑突出表现现代生产技术、功能等形式,并表现出反映所在地域特色的“地域形式”。

而在历史文化名城的旧城区、文化遗产保护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非法定保护的文化旅游景区,新建的建筑应符合特定历史环境和特殊文化保护的要求。“这方面,有法定要求的当然要依法办事。没有法定要求的,就要在某些方面与保护对象具有一定的共同基因而和谐共生。如何选择和体现这些基因,正是高低文野之分。”张锦秋说。

对于古迹与历史名胜的重建,张锦秋认为,按照我国文物保护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在列入保护名录的古遗址上恢复重建,而在此范围以外的历史名胜还有许多。“中国自古就有不断修建或恢复名胜的传统,美好的历史故事和特色景观才得以流传。当然这些建筑设计尤其要注重历史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千万不能成为无根之木的布景。”张锦秋说。

责任编辑: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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