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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空中要绿地的现实与可能
发布时间: 2010-10-08   来源:网友almighty11投稿 

屋顶绿化古已有之,早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幼发拉底河下游地区的古代苏美尔人最古老的名城所建的“大庙塔”,就是屋顶花园的发源地。本世纪20年代初,英国著名考古学家伦德.伍利爵士,发现该塔三层台面上有种植过大树的痕迹,真正的屋顶花园是在亚述古庙塔以后1500余年才发现的著名的巴比伦“空中花园”。

屋顶绿化都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图片来源:百度)

无论是从国外还是国内,屋顶绿化都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手段,在节能减排的今天以及地面绿化带已经饱和的情况下。北京市的“向空中要绿地”的理想看上去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是努力变身成为一种“空中花园”。截至今年年底,北京城市绿化覆盖率将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50平米。但城区内,尤其是重点大街沿线、商业街区,绿地面积相对较少。
  作为一种环保项目提出的屋顶绿化具有理想上的可能性,但屋顶不属于市政规划的范围。要绿化只要还是需要公共建筑房屋业主自主规划。更重要的是需要建设部门以及城市规划部门的支持,除此之外,还需要立法的支持,将屋顶绿化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之内,作为一向制度规定下来。
  其实,在中国国内,屋顶绿化已经不是北京的先例。四川省于1994年颁布地方标准《蓄水覆土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于1999年11月发布了《深圳市屋顶美化绿化实施办法》,并制定全市屋顶美化绿化的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全市屋顶美化绿化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考评。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屋顶绿化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从2002年起,凡列入当年屋顶绿化实施的项目,每完成1平方米奖励10元。

对于建设屋顶绿化面积的鼓励措施,这无疑是一种胡萝卜的政策(图片来源:百度)

既然已经有借鉴的模板,无论上海市静安区还是深圳市还是四川省可资借鉴的屋顶绿化其中一条就是立法的约束。除此之外,上海市江岸区的做法中有可资借鉴的地方还在于对于建设屋顶绿化面积的鼓励措施,这无疑是一种胡萝卜的政策,由于屋顶绿化属于自主的范畴内,立法的约束可能不会具有强制性,而这种鼓励的手段是可以值得推介的。
  北京市屋顶绿化向空中要地盘将成为一种强制性的政策,按照推算的话,如以北京建成区现有的6979万平方米建筑平屋顶面积的30%进行屋顶绿化,可实现屋顶绿化相当于在北京城市中心区又建成了27个紫竹院公园,可提高城市绿量769.8万平方米,使绿地每年滞尘量增加192.45吨,全年吸收二氧化硫量增加3.95吨,大大改善大气质量。

更重要的公建房屋的业主也要有这样的前瞻性和意识。(图片来源:百度)

假如这样的一项政策落实的话,着实可以改善空气质量。但这样的政策落实的话还会有“一段距离”,那就是仍需要规划、建设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更重要的公建房屋的业主也要有这样的前瞻性和意识。 

责任编辑: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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