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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月:“老”建筑的“第二春”
发布时间: 2012-01-31   来源:网友chen坦然投稿 

在近40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中就有99%属于高耗能建筑。这些建筑单位面积的采暖能耗相当于纬度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大概计算一下,400亿平方米的1%是4亿平方米,也就是说我国有近396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是非节能建筑。惊人的数字告诫我们,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刻不容缓。

如何让非节能建筑的面积在400亿平方米这个庞大的分母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少、让节能建筑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并非如计算题那样能够简单、快速地就得到答案。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一场十分艰巨的攻坚战,也是一场难以速战速决的持久战。

在“十一五”1.5亿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如期完成的基础上,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这项艰巨的任务呈现出“政府强力推动、各地实践不断深入、改造成果处处开花”的局面。

在近40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中就有99%属于高耗能建筑

政府重视与日俱增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国家非常重视。在去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入”。国务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又将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列为“十二五”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2011年伊始,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十二五”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的目标、具体措施、资金保障、奖励措施等,为“十二五”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在《通知》发布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就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列入到2011年度的工作思路中,明确“2011年要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要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充分显示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这一工作有着足够的重视和明确的思路。

6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举行的“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及部分省份节能改造工作协议签字仪式”上,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完成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的35%,改善700万户城镇居民采暖及居住条件,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任务12亿平方米。

12月1日,针对《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被列为工作目标之一,并要求各地尽快分解改造任务指标、落实改造项目,抓紧实施;要求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北方采暖地区的新建建筑及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应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开展供热能耗统计和供热能耗定额管理试点工作。在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工作的同时,方案指出将启动和实施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0万平方米。

示范带动效应凸显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一项政府、企业、百姓三方同时受益的工作。对于政府可起到助推和提速节能减排任务完成的作用,对于企业可起到降低成本、节能增效的作用,对于百姓则能起到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室舒适度、减少供热费支出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这一项工作之所以走出地方政府重视不够、企业积极性不高、百姓参与度低的困境,地方政府、企业、百姓的积极性越来越高,与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工作方式有关重要关系,地方政府、企业和百姓都从中尝到了甜头。

“十二五”开局为充分调动城市积极性、突出政策效益和改造整体效果,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工作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基础好、配套政策落实的市县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力度,以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财政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重点市县工作,明确对于在3年~5年时间内全部完成节能改造任务的节能改造重点市县,将优先安排相应补助资金,并将根据节能效果、供热计量收费进展等因素,给予专门财政资金奖励。

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及部分省份节能改造工作协议签字仪式”上,北京、天津、吉林、内蒙古、山东5个省(区、市)签订了节能改造工作协议,沈阳、唐山、赤峰等10个市以及抚松等10个县成为我国首批“节能暖房”工程重点市县,标志着我国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全面展开。

各地摩拳蓄势待发

在国家的推动下,各地也出台相应政策、采取实际行动发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力求“十二五”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更上层楼。

北京不但提高了“十二五”期间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标准,并且将根据各区县改造任务的完成情况,市财政将以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节能效果,陕西要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技术方案,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同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

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要求2011年采暖期对全省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对于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但不达标的,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缴费用。

河北省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年完成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和新竣工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列入到《2011年全省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中。

为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近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立了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

不论是从政策支持、奖罚措施,还是从工作目标的明确、领导组织的保障等方面,全国各地都呈蓄势待发之势。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在未来能够进一步深入开展的关键之年。在12月23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对于这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方面工作取得的进展给予了肯定,并对2012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启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9亿平方米。

在“十一五”任务超额完成的基础上,2011年为“十二五”工作打开了一个漂亮的局面。我们将看到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建筑迎来生命的第二个“春天”。

责任编辑: H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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