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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上海加强了对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开标时投标人代表的管理,要求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建筑市场秩序、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这只是近年来上海全面提升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水平的一个方面。在最近举行的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第五届三次理事会扩大会议暨招投标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站长沈红华的一席介绍,给全国同行提供了很多可以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全覆盖
近几年,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创新,形成了专业全覆盖、监管全覆盖、信息系统全覆盖的特色模式。
首先是专业全覆盖。目前,上海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利、港口、民航、铁路、工业等项目都纳入到了统一的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和监管,建立起了既统一、又有专业特色的全覆盖监管体系。

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创新
其次是监管全覆盖。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市、区县两级监督管理。该市17个区县均设有招投标监管部门,另有7个市政府规章委托和两个专业局的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招投标监督管理,业务上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对外挂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牌子)指导。这些部门联合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了全覆盖监管。同时,上海对建设工程各类专业的评标专家通过政府指导和专家自律相结合的模式管理,由政府主管部门和资深专家代表组成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对评标专家进行指导性和自律性管理,做到对评标专家既重使用、又重管理,实现了全覆盖的监管。此外,上海市还使用国家统一专家编码,为今后与各省市专家共享打下基础。
最后是信息系统全覆盖。目前,上海各级各类招投标监管部门全部实现联网,监管人员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平台在网上进行各类操作,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统一的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报建、发包、资格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项目报监、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必须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增加了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今年上半年,上海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率达到了100%。
政策法规强调“落地”
上海市不断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章立制的步伐,今年分别就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规范、监理费的收费标准、投标单位的承诺等方面出台了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监管程序。
上海市有关部门还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法规“落地”。一是健全市场、现场联动机制。通过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加大对在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对市场主体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了相关审查环节。同时,加强对承发包合同的备案管理,并定期开展检查,如发现有实际分包单位与合同备案信息不符合等违法违规情况的,一律依法处罚,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二是加强招标代理行为监管。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专项检查,采取抽查资料和管理信息数据比对等方式,重点对有信访投诉、自查问题零申报以及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标段)进行抽查,边检查、边督促整改。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整改不力的,由监管部门进行约谈,或移送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被行政处罚的记入单位诚信手册,并向社会公示。
招投标监管流程适时创新
上海市实行了投标人代表管理制度,依托现有的企业、人员数据库,对参加开、评标的投标人代表提出要求。规定投标单位参加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是经审核的、在数据库中已有的注册人员或有职称人员,如发现投标单位出借资质和注册人员出借执业资格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公示。以此,进一步遏制串通投标、挂靠资质等行为。
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中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的要求,该市闵行区对200万元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监管制度进行了探索和试点,实行在预选承包商名录范围内的简易程序招标:总投资为30万元至200万元的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采用邀请招标。其定标办法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特性,分为经技术评审后的合理低价抽签法、经资格审查后的合理低价抽签法和低价原则定标法等3种。该制度的试行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的评标办法提供了借鉴。
此外,上海还实施了公开透明的社会公示制度,加大中标结果公示信息公开力度,将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内容、投标情况、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工期、中标价、评标委员会组成等信息全部纳入公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对评标专家实行“评标后评估”
目前,上海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主要涵盖了招投标流程监管和评标专家管理两两方面内容。在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中,他们采取事前抓评标专家库建设、事中抓专家评标公正、事后抓公正度评价的管理措施,确保实现招投标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评标专家库建设。积极对评标专家库进行扩容,针对原专家库中专家年龄偏大、数量不足、部分专业人员紧缺以及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评标专家。经过近几年的扩容,上海市评标专家库中专家人数目前已达到3000多名,基本可以确保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评标的需要。同时,他们还搭建江、浙、沪评标专家共享平台,在昆山—嘉定、金山—嘉兴等相邻地区开展了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的试点,缓解了部分地区评标专家资源紧缺的问题。
二是实行评标后评估制度。由专家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后评估,对评标过程是否规范、评标意见是否科学公正、评标专家行为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评估。对有投诉或信访的项目优先评估,其余项目随机抽取评估。其中,各区县、委托管理部门后评估项目数量以上年度中标备案项目数量为依据确定。对经评估有问题的专家、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单位,做到有处理、有回复、有结果。评标后评估制度的实行,进一步调动了专家的积极性,完善了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了专家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实行公正度评价制度。对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专家发放公正度评价表,监察部门对反映招投标不公正的项目,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公正度评价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招投标监管的力度,形成了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对推动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据沈红华介绍,上海还将针对目前招投标监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薄弱环节,继续加快建设工程招投标建章立制步伐、深入推进电子化招投标、不断强化评标专家诚信管理、进一步健全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制度,与全国同行一起不断探索、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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