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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年关俏 买家加价抢单
发布时间: 2010-12-30   来源:北京晨报投稿 

“跑断了腿才看中了这套房,没想到就在签约时却被同家中介人员撬了单。”想起几天前的遭遇,李女士就一肚子火。对于“撬单”一说,链家市场部予以否认,“全部客户信息在公司内部都是共享的,最终房主愿意卖给价高者,与我们无关。”但律师却认为,链家此举违法。

买房签约却遇程咬金

李女士通过链家果园新华联南区东门店中介看中了通州的一套房,并和中介、房主当面谈妥了一切条件,总价170万元,订金15万元。12月26日下午,李女士带着提取的15万元现金和房主一同来到该中介店签约,没想到就在签约过程中,她的买房大计泡汤了,而过程也让她难以接受。

据李女士介绍,当时她正在签约中,但房主接了一个电话就下楼了,几分钟后上来说:“对不起大姐,有人愿意多出两万元,这房子我不卖您了。”事情太突然,李女士有点不知所措。后来她才了解到,这一单竟是被该店另一组中介人员撬走的。李女士称,虽然事发后带她看房的中介和对方发生了争吵,但也不能改变她没买到房的事实。“房主追求利益最大化,我无话可说,可链家地产同一店内就互相挖墙脚,而且还是在签约过程中,丝毫不考虑客户的利益和感受,让人难以接受。”

昨天,联系到链家市场部张女士,对方称已经获悉此事,“房子最终卖给谁,是房主自己决定的,与我们无关。况且,客户信息在我们公司内部是共享的,任何员工都可以来竞争。”

(图片来源:百度)

律师称中介违背诚信

北京市京国律师事务所的崔家楠律师认为,链家与李女士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合同法》第422条的居间合同。按规定,居间人在居间服务过程中的首要义务,就是如实诚信地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李女士如实报告,并促成合同的订立。

“中介与李女士的居间合同法律关系在口头谈好价格后,就依法成立并生效了,中介公司理应依法履行促成房主与李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但中介却违背居间人的法定的诚信和忠诚义务,自己内部恶意竞争,故意违反与李女士之间已生效的居间合同,公然违约。”

(图片来源:百度)

忙到凌晨两点才吃饭

向一位地产中介置业顾问徐先生讲述了李女士的遭遇。徐先生笑着说,这个在行业内太正常了。“这个在中介行业内很流行,暗语叫‘聚焦’,就是故意制造一种火爆气氛,督促买房人赶紧签约的手段。但现在买房者有时为了买到房,都自己加价了。撬走李女士房子的买家估计就是这样。”

徐先生,临近年关,二手房市场却“火爆”起来,乐坏了卖房人,也忙坏了他们这些地产中介。“每天一早上班就要联系买卖双方看房,看中就要去店内签约,忙了一天,晚上还要整理资料,有时要凌晨两点才能吃晚饭。”

“这个月的收入肯定会大涨不少。下个月发工资,正好拿着钱回家过年。”徐先生透露,这个月他已签了好几单二手房交易了,“光提成也能拿3万多元了。”
 

责任编辑: 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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