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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园小区水景设计
发布时间: 2013-07-17   来源:网友十年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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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百度

一、概述

水体在景观中有以下两种存在形式:(1)自然状态下的水体。如自然界的湖泊、池塘、溪流等,其边坡、底面均是天然形成。(2)人工状态下的水体。如喷水池、游泳池等,其侧面、底面均是人工构筑物。在园林景观中水景不是单独存在的,它包含很多景观元素,像水体(水体的流向、色彩、倒影、溪流、水源等)、沿水驳岸(沿水道路、沿水建筑)、水上跨越结构(桥梁、栈道)、水边山体树木(山丘、峭壁、树木)、水生动植物、水面天光映衬(光线折射漫射、水雾、云彩)。而住宅小区中自然式水景的设计则与海、河、江、湖、溪相关联,这类水景设计必须服从原有自然生态景观,自然水景线与局部环境水体的空间关系,正确利用借景、对景等手法,充分发挥自然条件,形成的纵向景观、横向景观和鸟瞰景观,应能融和居住区内部和外部的景观元素,创造出新的亲水居住形态。

水景是住宅景观设计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通常被认为景观档次高低的标志。近年来通过房地产营销宣传,甚至到了“无水不成景”的地步。然而,理性地认识水景的核心价值,并将这种价值与住宅区有机融合,达到真正提升居住舒适度的目的,则是一个复杂的课题。

二、小区水景的存在形式

水景是园林景观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水的形态不同,则构成的景观也不同。一般来说水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瀑布跌水

城市居住区里的瀑布主要是利用地形高差和砌石形成的小型人工瀑布,借以改善小区的景观。瀑布跌落有很多形式,日本有关园林营造的书《作庭记》把瀑布分为“向落、片落、传落、离落、棱落、丝落、左右落、横落”等十种形式。不同的形式表达不同的感情。人在瀑布前,不仅希望欣赏到优美的落水形象,而且还喜欢听落水的声音。

人工瀑布按其跌落形式分为滑落式、阶梯式、幕布式、丝带式等多种,并模仿自然景观,采用天然石材或仿石材设置瀑布的背景和引导水的流向(如景石、分流石、承瀑石等),考虑到观赏效果, 不宜采用平整饰面的白色花岗石作为落水墙体。为了确保瀑布沿墙体、山体平稳滑落,应对落水口处山石作卷边处理,或对墙面作坡面处理。人工瀑布因其水量不同,会产生不同视觉、听觉效果,因此,落水口的水流量和落水高差的控制成为设计的关键参数,居住区内的人工瀑布落差宜在1m以下。
跌水是呈阶梯式的多级跌落瀑布,其梯级宽高比宜3:2-1:1之间,梯面宽度宜在0.3-1.0m之间。

2、溪流

溪流是提取了山水园林中溪涧景色的精华,再现于城市园林之中,居住区里的溪涧是回归自然的真实写照。小径曲折多次,溪水忽隐忽明,因落差而造成的流水声音,丁冬做响,人达到了仿佛亲临自然的境界。

为了使居住区内环境景观在视觉上更为开阔,可适当增大宽度或使溪流蜿蜒曲折。溪流水岸宜采用散石和块石,并与水生或湿地植物的配置相结合,减少人工造景的痕迹。溪流的形态应根据环境条件、水量、流速、水深、水面宽和所用材料进行合理的设计。溪流分可涉入式和不可涉入式两种。可涉入式溪流的水深应小于0.3m,以防止儿童溺水,同时水底应做防滑处理。可供儿童嬉水的溪流,应安装水循环和过滤装置。不可涉入式溪流宜种养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水生动植物,增强观赏性和趣味性。
溪流的坡度应根据地理条件及排水要求而定。普通溪流的坡度宜为0.5%,急流处为3%左右,缓流处不超过1%。溪流宽度宜在1-2m,水深一般为0.3-1m左右,超过0.4m时,应在溪流边采取防护措施(如石栏、木栏、矮墙等)

3、池

在较小的园林中,水体的形式常以池为主。庭园中的水池形状有很多种形式,有自然式、规则式。而从用途上可分为观赏水池和游泳池两种。而作观赏用的水池,主要是扩展空间,攫取倒影,造成“虚幻之境”;而游泳池则作为娱乐。在面积较大的园林绿地中,水景可以设计成湖的形式,变化较为丰富。

4、溪涧 

溪涧在庭园绿地中较为常用, 因为通常可以满足人们亲水、玩水的念头。设计可作为湖的分支或瀑布的引申。

5、喷泉

喷泉的应用也较为广泛,类型多样,而且布置灵活,不但可以造成音乐喷泉或造型喷泉,还可以布置在湖池中。

6、河 

河是天然水系景观,其范围和规模空前广阔,主要以河岸的自然景观作为观赏目的。

三、水景的动态效果分析

小区的水景通常为人工化水景为多,根据庭院空间的不同,采用多种手法进行引水造景(如叠水、溪流、瀑布、涉水池等),再场地中有自然水体的景观要保留利用,进行综合设计,使自然水景与人工水景融为一体。

四、水景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一般地,很多的设计师在设计水景时大都在采用借鉴的原则。国外及国内的很多大城市大都是用大喷泉、大水体来形成壮观美丽的水景,于是各地的中小城市也都不顾自身的条件,争着去模仿这种很体面的景观,最后就出现了千篇一律的景观,失去了景观那种应有的韵味。另一方面由于专业不同,目前景观或园林的水景设计,一般只考虑景观手法和文化表现,而对小区本身所处地区气候特征、降雨特点、地下水位情况、洪涝对地块的影响欠考虑,使设计出来的水景所产生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在设计水景时,我们更应该考虑该地域水资源的状况,尤其是在水资源缺乏的地区如何设计水景更应该值得考虑。

下面就水景设计中的一些注意事项做些简单的探讨。

1.宜“小”不宜“大”原则

此处所谓的宜“小”不宜“大”原则指的是在设计水体时,多考虑设计小的水体,而不是那种漫无边际、毫无趣味可言的大水体。之所以现在出现了那么多的大水体可能与人们“好大喜功”的心理因素影响有关,也许大水体会让人更能感觉到水的存在,更能吸引人们的视线,可是建成后的大水体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大水体的养护之困难可能是设计师在设计之初所没有考虑到的;大水体往往让人有种敬而远之的感觉,而没有想亲近的感觉,因为往往在水体旁边都会有警示性的牌子:此处水深,禁止游泳,禁止垂钓……等语句;大水体一般是靠人工挖出来的,因此大都是“死水”,一旦发生水体污染问题,那将是致命的。而小水体容易营建,这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小水体更易于满足人们亲水的需求,更能调动人们参与的积极性,更何况在后期养护管理中,小水体便于更好的养护,并且在水体发生污染的情况下,小水体更易于治理。

2. 宜“曲”不宜“直”原则

所谓宜“曲”不宜“直”原则指的是水体最好设计成曲的。古典园林营建中很重要的一条是“师法自然”,即在设计中要遵循大自然中的规律,我们可以看一下我们大自然中的河流、小溪,它们大都是蜿蜒曲折的,因为这样的水景更易于形成变幻的效果。尤其是在居住区中更易于设计成仿自然的曲水!然而,在现实中,很多人则将水体设计的成笔直的,也许此种做法体现的是一种秩序美、一种征服自然的心理满足感!

3.宜“下”不宜“上”原则

此处的“下”与“上”是一种相对的关系,宜“下”不宜“上”指的是设计的水景尽可能与自然中的万有引力相符合,不要设计太多的大喷泉,因为大喷泉是向上喷的,需要能量来支持它们抵消重力影响的,此过程中就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在现实中我们最好能充分利用重力的作用,用尽可能少的能量来形成尽可能美的景观。这是需要考验设计师创新能力的。

4. 宜“虚”不宜“实”原则

在水资源缺乏的地区,象征、抽象、虚拟的水景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此处虚的水景是相对于实际水体而言的,它是一种意向形的水景,是用具有地域特征的造园要素如石块、沙粒、野草等仿照大自然中自然水体的形状而成的。这样的水景对于严重缺水地区水景的营建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这样的水景更易于带给人更多的思考、更多的体验。这也许是真实水景所无法比拟的,因为真实的水景往往只能带给人们一种视觉上的满足和肤浅的体验。

责任编辑: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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