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规划)。规划以琼山、府城传统民居历史文化街区、海口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及6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并提出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面貌,拆除建筑再建设的,应符合历史面貌的要求,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保持或者恢复原有的道路格局与沿线景观特征。区内改建建筑物严格控制在4层以下,总高度不超过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