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闽东荣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备案
市建设局的通报材料显示,今年7月13日,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备案人员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其中提供的“陈×”身份证复印件,与2009年7月申请“延续备案”时,提供的“尹××”身份证复印件的身份证号码相同,存在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问题。
7月26日,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备案人员”时,拟增加的2名人员身份证为伪造身份证;7月27日,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申请“增加备案人员”时,拟增加的4名人员身份证同样为伪造身份证;7月28日,福建省闽东荣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备案人员”时,拟增加的1名人员身份证为伪造身份证。
另外,广西建工联合建设有限公司申请 “资质延续备案”,7月20日该公司参加市建设局召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会时,到场的“法定代表人”出示的身份证为伪造身份证。
市建设局表示,经研究决定,撤销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省闽东荣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备案,不予通过广西建工联合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延续备案。建设局一年内不予受理上述5家企业提交的资质备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