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青岛教育信息网
6月1日,媒体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近日已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岛城今后中小学校舍选址将有法可依,高层建筑阴影区内与自然灾害易发地带禁建校舍。
在《办法》有关中小学校选址的规定中,明显强化了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等校舍安全方面的内容。岛城中小学校校址今后将选在“地质安全、阳光充足、环境适宜、交通便利、公用设施比较完善”的地段,避开“高层建筑阴影区内和自然灾害易发地带”,远离“污染源、危险源以及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场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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