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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钱也不一定非得包个大金牙
说实话,将范得比尔德的“豪宅”拿出来当做建筑恶俗的例子,有失公正。因为老范也没有邀你去他府上做客。再说,他家的房子又不在路口,外人开车进去要好几分钟才能见到庐山真面目。人家俗,自己俗,碍不着别人。就像现在国内许多家庭在2米8摸高的房子内一定要安个吊顶,装个大吊灯,做个圆拱造型,镶一条“金”线什么的,人家乐意!退一万步说,大伙日子刚刚好一点,你总得让人家“翻身农奴把歌唱吧”!
然而,对于走到哪,哪就有的所谓的“香榭丽舍”,“白金汉宫”,你却无法恭维了。因为这是大伙的城市。你不能头脑一热,就让那些个模拟拙劣的“科林斯圆柱”,“巴罗克拱门”,“哥特式尖顶”满世界飞舞。
对于美国建筑中的恶俗你尚可理解,因为它建国历史不长,没有传统可循,向老祖宗借鉴灵感不失为一种捷径。而中国呢?中国有五千年文明史,只不过属于不发达国家。世界上也有许多像中国那样的具有古老文明的不发达国家,如希腊、埃及、土耳其……也没见哪个国家哭着喊着要跟什么“曼哈顿”、“银座”攀上什么亲戚。倒见从发达国家来的游客将大把大把的银子扔到那里。究竟游客愿意看到的不是其母国文化的“克隆”,而是真真正正的当地风情。等到你把北京市全部“欧陆风情”化了,旅行社也该关门了。所以,依我看,“人穷未必一定志短”,有了一点钱也未必就非得包个大金牙不可!
这里还需要指出的是,建筑上恶俗的东西不一定仅仅限于上文所提的生吞活剥国外的东西。对传统建筑文化内涵的误读同样可导致城市建筑中粗俗突兀的东西蔓延滋长,君不见这座城市里到处可见的“带帽子”、“贴披檐”、“假斗拱”……最近不知怎么又兴起一股修“女儿墙”的“浪潮”。
建筑是艺术的最高形式。建筑也是一座城市区别另一座城市的最直观、最简单的标志。同样,建筑也是一面活的镜子,它反映了这个城市在各个历史发展时期它的建设者和治理者的思想准则和审美情趣,反映了这座城市的经济力量与财富的增长水平,也反映了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市民的精神面貌和品位。
让城市建筑成为艺术而不是“恶俗”是我们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因为它与我们关系最密切,谁都不会愿意整天生活在一堆垃圾里面。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在这里慷慨激昂的原因。
让城市建筑成为艺术而不是“恶俗”是我们每一位城市规划师、建筑师的责任。他们应该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协调好政府、发展商与市民的利益关系,拿出所有的聪明才智,以及对建筑艺术的洞察力来美化我们的城市。
让城市建筑成为艺术而不是“恶俗”更是我们每一位城市决策者的责任。这不仅需要他们对一般意义上的城市学理论、历史、文化、美学等人文科学有所了解,还需要他们对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和传统文化有深刻的领悟能力,以及需要他们将所有这一切继续、发扬和创新的能力。
在这里,我以为这最后一部分人乃是问题的要害,他们的品位决定着城市的品位;假如他们的品位能够高尚一些,我们北京城的市民就不会去年“凤冠霞帔”今年又跟着“欧陆风情”起来。假如真能如此,建筑恶俗才能离我们远去;这座城市美好的东西———她的历史、她的传统、她的文化将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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