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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需要铮铮铁骨而不是窈窕身段,这是小学生都懂的道理。然而,在甘肃兰州的一些建材市场,被不断“瘦身”的钢材竟偏差超出国标的4倍,而且公然在市场出售,形成了“供销两旺”之势。
“瘦身”钢筋的出现当然不是为了盖楼的美观,而是偷工减料和牟取暴利。据推算,一吨“瘦身钢筋”利润在1000元以上。如果以建1万平方米的住宅计算,使用“瘦身钢筋”可“省”出50多万元。正是由于买卖双方获利巨大,才使这门“生意”变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建筑材料需要铮铮铁骨而不是窈窕身段,这是小学生都懂的道理
其实,“瘦身钢筋”的丑闻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去年9月,新华社就刊发了西安市上百工地使用“瘦身钢筋”的消息;今年5月,宁杭高铁某施工单位为省下费用将钢筋人为拉长;7月,一批“瘦身钢筋”竟流入海南文昌的保障房工程。这样的事情出现得越多,就会让更多的人们对建材质量心有余悸。
我们作个这样的逻辑推理,假如使用了不合格建材,造出来的肯定就是“问题建筑”,安全隐患随时爆发;假如买卖双方都把诚信抛在脑后,甚至相互勾结形成利益链,那么,劣质建材就有可能“纸包住了火”。
这要缘于“瘦身钢筋”的监管不被当地所重视,缘于有些市场内部的管理失范。比如当地负责质量的监管部门认为,在上级部门没安排的情况下,有可能就在例行检查任务繁重下,让此类钢筋的非法交易被“忽略”。这种守株待兔式的监管方式,岂能不被这些不法企业和无良商人所钻空子?看看这个“瘦身钢筋”的黑市吧,已被瓜分了三成多的市场份额,竟然还没被彻底铲除,留下的也只是监管部门的一腔无奈。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另一个问题,即便惩罚,或许也存在着违法成本很低的尴尬。今年10月,桂林市临桂县工商部门查处的“瘦身钢筋”案件,只对经营者作出没收产品和吊销营业执照了事。海南文昌案中,也只对两名责任人作了停职检查。如此微不足道的违法成本,岂能与楼房倒塌后的昂贵的社会后果作比较呢?
应该说,这几年,在制度完善方面,我们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又新颁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更是把钢筋重量偏差列入“必检项目”。但是有了制度,不等于能够执行。很多根本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瘦身钢筋”小钢厂、小作坊,根本就躺在那些“规范”边上大胆地造假售假。而一些“瘦身钢筋”居然还都“手续齐全”。
可见,建材行业出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一定是缺少制度,缺少标准和规范,而是缺少一颗铁面无私进行监管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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