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也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之一。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是全球化时代各国城市发展的新潮流。因而,城市生态环境该怎样建设与保护,是摆在城市建设决策者面前一道不可回避的课题。

长沙首家城市生态湿地公园楚家湖湿地公园(图片来源:百度)
笔者以为,建设与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固然要多种树、多种草,配套建设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公园、广场等必要的人造景观。但是,多种树、多种草不是指乱植树、乱种草,搞“大树进城”、建洋草坪和不顾自然气候条件盲目引进热带树种,搞生态“大跃进”;建设基础设施和必要的人造景观,不是要对自然地形地貌进行大刀阔斧的挖、填、搬;对古老街区进行必要的改造,也不是要大拆大建,甚至拆掉老房子,建造假古董。
在国内城市中,长沙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这座城市坚持从规划和环境功能的角度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城市生态系统特点,“不挖山、不填水、不砍树”,少乱挖乱建。笔者认为,各地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应该像长沙市那样,顺应自然、依势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风貌和历史街区的破坏与改造。
那么,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应该如何开展?借鉴长沙的经验,笔者建议如下:
尽可能地尊重自然风貌。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不仅要尊重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还要尊重自然规律,要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城市的山水体系,尽可能多地保留城市的山岗、林地、河湖、滩涂湿地,尽可能少地破坏自然的河流湖泊、景观地貌。毕竟,人们主观设计的人工生态系统远不如经千百年自然演替而成的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稳定。几十年前,在人定胜天和改造自然、战胜自然、征服自然的思想指导下,各地建设了许多令山河“面貌一新”的工程和建筑。实践证明,这些工程很多都是违背自然规律的。近些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在建设中动辄填河修路、挖山造楼,把自然风貌弄得面目全非,这是反生态行为,不宜提倡。诚然,我们要有战胜困难的精神,但生态城市建设中不顾客观实际及自然规律的蛮干、瞎干、乱干是不可取的。改造自然不如顺应自然,对大自然,人类要有一颗敬畏之心,而不能有丝毫轻慢。只有在充分尊重大自然的前提下,保护大自然、开发大自然,我们才能真正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
努力维护千百年来形成的地方特色,包括维护当地建筑特色与维护当地物种特色。当前,我国许多城市都在进行旧城改造,其中不乏一些历史文化名城。为挖掘城市土地所蕴藏的商业价值,许多城市在老城改造中对一些历史街区、古迹进行大面积改造、拆除,见缝插针地建设高楼,冲淡了老城的历史韵味。在不断的拆与建中,许多城市有地方特色的老建筑一座座消失了,甚至一些名人故居或作为重要历史事件见证的建筑,也在专家的反对声和公众的争议声中被轰然推倒,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古建筑是城市文脉的延伸,笔者以为,老城改造一定要像医生做心脏手术和镶牙一样,小心翼翼地挥动手术刀,而不能大拆大建、千城一面,尤其是要千方百计地维护千百年来形成的地方特色。这其中,包括维护地方特色的乡土物种。我们尤其不能不顾地理区域环境和气候特点,一味地引种外来树种和草种,遍地种植热带树木。
就地保护重要文物。笔者以为,长沙市在保护重要文物方面做得比较好,如在靖港古镇改造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生态环境和民居进行了精心保护,同时做好城乡统筹发展文章,以旅游促进古镇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再现古镇繁华景象。然而,一些城市在改造中,为了所谓的整体效果,往往置存在了几百年、上千年的文物于不顾,随意进行搬迁、重建。有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偶然发现了大型古墓葬,或者名人古墓,非但没有就地保护,而是予以拆除或搬迁,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基于此,笔者建议,要将就地保护重要文物作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一条铁的纪律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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