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式”经济腾飞不得不最终依靠“掠夺式经济”模式作为悲剧注脚,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政府要在全国范围之内实施“高房价”政策,和伴随而来的各地地价、房价不断飙升,百姓饱受“高房价”之苦,而相反所谓“利益集团”却高唱赞歌,这种阶层对立在“两会”期间尤为突出,既得利益者某些恬不知耻的“雷人”语录经过媒体曝光和渲染之后,往往举国哗然。
而最新足以把人“雷倒”的楼市语录是:住宅和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中国住宅建筑的平均寿命只有30年”。如果说之前颁布的“物权法”和独具中国特色的“70年产权”,还让小业主们对于自己的产权多少有些心存幻想,这个“30年寿命”论和人们普遍理解的建筑寿命大相径庭。
笔者在大学里学的是“工民建”专业,建筑业讲求的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如果建筑企业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在确保建筑质量前提下,建筑寿命达到百年不足为奇。中国古代砖木混合结构的建筑往往保存几百年至今屹立不倒,而现代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建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我们的建筑质量和建筑寿命反而不如古代,这样说起来,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但是,从近两年全国各地城市发展和楼市演变的过程看,“30年寿命”论似乎并非没有道理。去年上海闵行莲花河畔“楼脆脆”的倒楼事件,楼盘尚未正式入伙就倒了,30年都没有到,你说它的寿命有多久?前不久发生的扬州市“以提高城市品位”为由,扬州国土资源局对于两个新建才7年的居民小区发出“拆迁令”,在一个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和制衡的社会里面,官员眼里的“品位”居然也会成为拆迁理由,真可谓天下奇闻。
深圳作为特区,反倒是好一些,特区改革开放30年之后的今天,深圳楼市最热话题莫过于80几个楼龄在20多年的居民小区开始申报“城市更新”计划,一旦获得通过,这些小区将会面临整体拆迁和重建。它们的建筑寿命大多是20多年前,兴建的砖混结构、无电梯的第一批居民楼多层建筑,勉强达到仇部长所讲“30年寿命”,远远好过上海“楼脆脆”和扬州“7年小区拆迁”的命运。
看来“30年寿命”的起因来源于拆迁引发楼宇的“非正常死亡”。那么地方政府为什么那么热衷于拆迁?原因在于现行的“土地财政”的需求导致官员们的胃口越来越大。96年实施“房改”,除了保留少量被誉为“腐败的温床”为特权人士预留的“经济适用房”之外,城市居民一律以商品化货币购房,土地转让实施“招拍挂”,经过10余年政府卖地,本来人均占有土地资源相当贫瘠的中国,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越卖越少,卖地收入势必也会越来越少,政府发现他们总有一天会面临无地可卖的境地,这卖地收入一旦断了,土地财政何以为继?地方GDP增长何以为继?
既然土地资源不可再生,就得想出其他变通的法子,让土地卖了一次,还可以卖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农民伯伯割韭菜,不就是等韭菜长出来之后,割了一茬又一茬么?既然在中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现行的房屋产权政策是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分割的制度——小业主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那么一旦土地上的“构筑物”消失,土地就可以由政府重新分配,而十几、二十年后积累出来最可观、最丰厚土地增值部分就由“土地财政”瓜分。
“30年寿命”是不是为了“土地财政”指明了新方向,提供了新思路,做好一定提前量的舆论公关,我们尚且不得而知,鲁迅有言:“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如果深究“30年寿命”论背后动机,联想到今后不断升温的“拆迁热”,笔者在深圳28度高温之下,背后不禁涔出一丝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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