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盟深圳市委员会集体提出《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建立对大型建筑强制交通评估机制》的建议。
委员们认为,公交作为城市发展中的最末端环节和市民出行的基本需求环节,城市发展中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最终都会在公交系统中体现出来,其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如下:居住用地或商业服务用地过度开发,片区功能过于单一。
目前,我市公交出行矛盾主要集中在特区外3大居住区(龙华-民治-坂田、布吉、新安)与特区内6大工作岗位聚集区(华强北、福田中心区、车公庙、东门、保税区、南头)之间的3条主要通道上。委员们提出如下建议:(一)制定大型建筑强制进行交通评估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行;(二)将公交场站作为新建社区、大型商业区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三)在城市更新中,考虑用地条件限制,借鉴香港核心区的场站配套经验,推广场站和上盖物业的共建模式,确保片区场站规模与区域用地开发强度和岗位规模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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