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物价局长会议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就社会物价调控与稳定问题,明确提出包括规范房地产价格秩序等5项调控物价措施。
会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切实改进价格监管,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要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控价格、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和对放开价格的引导和规范。
二是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力、天然气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促进节能减排与结构调整;同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方案,减轻对群众生活和公益行业的影响,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因价格变动而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