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整改情况
(一)由于地址选择、产权关系等因素,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3个受灾省22个重灾县中,有9个县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一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尚未按计划开工建设,多数城镇居民重建户主要通过投亲靠友、租房或在板房居住的方式临时安置;四川省中江县、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和成县、陕西省宁强县和略阳县及宝鸡市陈仓区等6县,共有854户居民又重新住进了应拆除的房屋。
对于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进展缓慢问题,3个受灾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程进度。上述854户重新住进应拆除房屋的城镇居民,已有446户1300多人迁出,对其余408户居民,有关县政府正在采取措施重新安置。
(二)截至2009年10月底,审计调查的甘肃省138所学校,仅建成投入使用27所,占抽查学校数的20%,而审计调查四川省319所学校和陕西省296所学校,已建成239所和214所,分别占抽查学校数的75%和72%。
甘肃省各级政府正在采取措施解决制约学校重建的征地问题,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学校恢复重建步伐。
(三)72个重点恢复重建项目中,有3个项目超规划建设规模6.92万平方米,超规划投资1.55亿元。其中:甘肃省文县城关初级中学新校舍和体育场馆项目实际建筑面积4.39万平方米,是规划建筑面积2.44万平方米的1.8倍。甘肃省西和县体育场恢复重建项目截至2009年10月已完成90%的工程量,累计完成投资2772.62万元,比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超出1272.62万元。陕西省略阳县批复卫生系统重建医疗机构建筑面积6.86万平方米,投资18108万元,分别是省政府批复规划的3.63倍和4.67倍。
甘肃省文县、陕西省略阳县政府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模控制。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已调整西和县体育场项目概算,并上报省政府批准。
(四)违规安排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3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等。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
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其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已归还资金1.46亿元;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已将调整使用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40亿元。72个重点项目中,四川省广元市疾病控制中心、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宝虢路供水管网项目和排污管网项目、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和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等5个项目,用灾前已落实资金的项目和设备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483.79万元;甘肃省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2个项目,重复申请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共计208.76万元。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所属12个县,重复统计8615户城乡居民,导致多安排城乡居民住房补助1.63亿元,上述资金绝大部分已下拨到各灾区县,其中861.90万元已发放到个人。
上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其中:四川省广元市卫生局和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已经修改了规划,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甘肃省成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城关初级中学2号教学楼工程、康县迷坝乡马连小学教学楼和舟曲县村级卫生室等4个项目正在整改中;四川省成都市、阿坝州和甘肃省陇南市3个市州有关县已对城乡住房个人补助重复统计情况进行了清理,对重复申报户进行了核销,尚未发放给个人的重复补助已停止发放,重复发放到个人的861.90万元已全部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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