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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光源须使用高效照明产品
发布时间: 2010-04-06   来源:网友半糖投稿 

为促进节能环保和低碳排放,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政府节能办近日出台加快高效照明产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凡新建公共建筑安装照明光源产品的,必须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未使用的不得进行验收。

近年来,在全球应对能源短缺和气候变暖的形势下,高效照明产品因节能低碳,逐步成为替代传统照明的新型产品,并将引领未来照明产业的发展方向。

山东省明确将加大投入引导资金投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通过节能产品认证的高效照明产品将及时纳入政府采购清单,扩大高效照明产品市场销售。

为提高高效照明产品的普及率,山东省要求,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在办公楼、住宅楼等方面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在酒店、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大力推动使用高效照明产品。

山东还将大力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全省创建2000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农村高效照明产品普及率由10%提高到40%以上。

责任编辑: 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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