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建筑才足够吸引观众的眼球?
现实中是否需要那么多的足够吸引眼球的作品?
怎样做才能够吸引眼球又不会误入歧途?
最近工作告一段落,闲来时间在论坛上闲逛,常常看到很多网友在评论别人的方案时说:没有新意,不够吸引眼球,太平庸,缺乏想象力等等。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中软总部大楼方案就遭遇了许多这样的评论。
不知这样评论的朋友建筑方面的造诣多高,也不了解究竟什么样的建筑才足够吸引观众的眼球,或者,现实中是否需要那么多的足够吸引眼球的作品?就像CCTV新办公楼那样?可以想象,北京有一座这样的大楼,可能会增添一道风景,但倘若有无数个大大小小的这样的东西,北京就成了变形金刚的世界了,那是让人无法想象的。
新、奇、怪,大概是吸引眼球的几种方式之一。特别是投标的作品,为了吸引眼球,不惜将建筑无情地扭曲,将钢筋混凝土当作面团来揉捏。这在评标时也许能够引来一片欢呼,而倘若真的中标,最终痛苦的还是业主。毕竟,像CCTV那样能够拿出55亿来的超级业主为数不多。在建设的过程中,出于各方面的原因会对设计方案进行一次次的修改,最终变得面目全非。
“建筑设计远不是简单认知意义上的绘画和雕塑,建筑的意义在于以物化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诸如居住、工作、娱乐等,以及由此引发的空间遮蔽、开敞、采光、视线、节能、经济及行为方式等各类基本问题。”很欣赏曹晓昕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新办公楼》一书中说的这句话,这真切的道出了建筑的现实意义。
建筑师追求新意是创作的根本,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吸引世人的眼球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怎样做才能够吸引眼球又不会误入歧途?建筑的过程,是一个各专业、各方面协调作业的复杂过程,方案设计作为专业建筑的龙头,更不应该脱离建筑所受各方条件的限制。可以说,每个建筑方案产生的过程,都是有条件的。风格、造价、经济等各方面都制约着建筑的创作。不同于绘画和雕塑随心所欲的艺术行为,建筑的艺术要对建筑技术负责。
个人认为,建筑是环境的产物,应该和环境密切的结合。建筑是技术的产物,不可以脱离相关技术而随心所欲的想象。建筑还是经济的产物,方案不可以脱离经济的相关约束。新意并不等于怪诞,规则的几何形状,只要运用得当,一样可以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