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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第一爆”的警示:切莫修建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 2010-03-15   来源:网友深蓝气球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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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违法在哪里?

蒲仕军(四川省巴中市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违法建设是指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合法建设手续,施工图纸未经审查,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便投入使用的建筑。“巴中第一爆”所拆除的违法建筑符合这一条件。同时,《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而且在城乡进行建设应当在规划部门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才能动工修建。《国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在城镇周围修建房屋进行开发,首先应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然后在国有土地部门办理出让手续。办理出让手续后,经过详细的建筑规划,才能修建房屋,对外出售。这就是房地产开发的正规流程。如果违反这个流程,必然是不合法的建造或经营行为。

邓林平(四川省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城建支队支队长):

从“巴中第一爆”所拆除的违法建筑看,都没有质量监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若不拆出将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指出,农村建房要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巴中第一爆”所拆除的违法建筑都无土地使用手续,无建设规划许可,也未交相关配套费用和税收。不仅建筑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国家税收也将大量流失。《规划法》指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房屋,只能自住,且符合修建条件,不能用作商品出售。此次拆除的违法建筑都违反了这一规定,存在商品买卖性质。而且,由于没有规划,占道情况严重,马友成、余秀琼、何长桂的联建工程占街道规划1.2米。

陈强(四川省巴中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随着房地产市场升温,通过正常手续修建的商品房价格往往高于那些违法建筑。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利用这种价格差,从事大量的违法建设。个别老百姓,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也受利益驱使,通过联建和超占土地面积的方式,超规划进行违法建设,建成后采取出租或者变相出售的方式获得利益,这就是导致房地产市场违法建设的根本原因。

彭毅(四川省巴中市规划和建设局监察综合科科长):

违法修建者主要是通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侵害合法利益谋取非法所得。这种违法违规行为肆意践踏法律法规,藐视法律威严,公然挑衅政府管理,破坏政府执政基础,削弱政府执政能力,严重扰乱城市建设秩序。而且这些建筑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威胁。因此,这种乱修乱建行为必须遏制。

责任编辑: 畅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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