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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景观是城市设计的外在作用结果之一。从哲学的角度上讲,一切事物都是内容决定形式、过程决定结果。因此,为塑造良好城市景观,我们就不能不探求隐藏在其背后起决定作用的城市设计过程,研究城市设计如何协调城市建设中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将城市空间形态的控制与城市建设相契合,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完美结合。
一 对城市设计问题的理解
城市设计作为一个新的学科和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引起了学术界极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并适时地被广大同仁积极运用于城市规划和设计的实践中。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转变,城市设计在我国的发展也逐渐深化,城市设计由关注景观形态转向关注经济与社会发展,由重视最终图纸转向重视管理与建设的全过程,由专业的设计创作转向实施过程的民主机制。
然而,学术界对城市设计概念的认识仍是众说纷纭。因此,要回答“怎样的城市设计”的问题,需先对城市设计的一些基本问题做必要的梳理。
1 概念的思考
关于城市设计的概念,学术界有多种多样的讨论,以下仅选择几个典型的学术观点做简单介绍:

城市景观是城市设计的外在作用结果之一(图片来源:百度)
(1)“二次订单”的城市设计概念。“二次订单设计(Second-order Design)”的城市设计概念由美国伊利诺大学瓦科基·乔治(Vakki George)教授于1997年提出。他认为由于城市经济、技术、社会环境的变化与越来越多不确定因素的产生,要求城市设计应脱离一次订单设计范畴,更多地转向设计目标、设计策略、设计导则与实施计划(图1)。
因此当代城市设计的方法应该是二次订单设计方法,即城市设计师并非像建筑师或景观建筑师那样直接设计出具体对象,他们设计的是影响城市形态的一系列“决策环境”,使得下一层次的设计者们在这一决策环境规则的指导下做专业化的具体设计。
(2)“城市设计框架(Urban Design Framework)”的概念。近年来,城市设计框架一词在国外城市规划与设计领域频繁出现。早期的城市设计框架多半是针对城市形体环境的设计,通过借鉴凯文·林奇“城市意象”的五元素来形成点、线、面交织的空间形态网络,是一种塑造形体环境的整体框架。自2000年以后,城市设计框架逐渐向实施管理和策划工具的方向转变,发展成为政府管理层面用来组织协商、进行项目策划的一种行动计划,其内容也不断拓宽。
可见,城市设计框架概念的建立是将城市设计作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形体环境的设计逐步成为其中的一个环节,前期的策划、土地的开发、设计的实施、后期的管理与维护均是城市设计框架所包含的内容。城市设计框架的建立,为城市建设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实施工具,有利于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有机平衡。
(3)“城市触媒”的概念。“触媒”(catalysts)理论,是针对城市设计过程“动态特征”提出来的。触媒理论认为,城市环境中的各个元素都是相互关联的,这种关联不仅仅存在于外在的视觉形态方面,也存在于内在的经济联系。如果其中一个元素发生变化,它就会像化学反应中的“触媒”一样,影响或带动其他元素发生改变。
把这一原理加以引申,不难得出:一项政策、一个建设项目、一个环境条件的改变都会对城市建设活动产生影响,激发或限制城市某一特定片区内建设活动的发生或建设速度的快慢,进而影响城市设计的实施过程。因此,城市的发展是“可设计”的,城市设计的目标不只是塑造良好的空间形态,还可以设计科学的城市发展计划,运用市场经济合理调配资源,调动城市开发的能动性,为城市带来更大的收益。

调动城市开发的能动性,为城市带来更大的收益(图片来源:百度)
(4)“圈层论”的设计概念。美国哈佛大学的教授认为城市设计并非技术学科,而是用于建立多样规则的决策框架,由于领域的概念可被解释为行动的圈层(spheres of action),因此城市设计的领域即可被认为是一系列城市建设行动的圈层(spheres of urbanistic action)中的决策活动。对应不同的圈层,其设计内容包括:①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之间的桥梁;②城市设计是基于城市形态的公共方针;③城市设计是城市建筑学;④城市设计是城市改造的策略;⑤城市设计是创造场所的手段;⑥城市设计是城市有机发展的保证;⑦城市设计是对城市基础的整体布局;⑧城市设计是“景观城市”的保证;⑨城市设计是对城市远景的构建;⑩城市设计是创造和谐社区的保障。
从以上10点决策内容可以看出,城市设计已经从单一的城市空间设计,扩大到对城市发展全过程的决策,涵盖城市建设的物质空间(圈层1、3、5)、改造的公共方针与策略(圈层2、4)、经济增长与近远期目标体系的建立(圈层7、8、9、10)。
通过对以上设计概念的表述和学习,我们不难得出,当代城市设计学科的发展已经不限于对形体环境的形态设计,更多的是对城市开发与实施过程的制定与影响。由此我们得出:良好的城市设计不仅仅以城市景观的美学法则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而应该把空间作为资源,把城市设计与城市开发、经济建设与人的使用结合起来,塑造有价值的、健康适居的、方便高效的城市空间。
2 项目的特点
通过对当今城市设计实践项目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城市设计项目有“四多”的特点,即多学科、多层次、多投资、多变化。以下展开论述。
(1)多学科。吴良镛先生一直认为城市设计是一个“融贯学科”。1960年代在哈佛大学召开的首次城市设计教育国际研讨会上,与会学者普遍认为城市设计以建筑学、景观建筑学、城市规划三个学科领域构成了它的学科主体。如果说当今城市设计是“一系列的行政决策过程”,是“编制着一个看不见的网”的话,在学科的主体中至少还应该加入城市公共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的内容。此外,城市设计还受许多学科领域的影响,这些学科分别按三维和二维尺度的划分对城市设计产生着不同的影响。

城市设计项目是城市政府开发建设城市、发展城市经济的手段之一(图片来源:百度)
(2)多层次。就城市设计的项目而言,其规模大到一座城市,小至一片社区,在城市建设的各个阶段均有所涉及,项目的类型也多种多样。不同层次的城市设计项目对设计成果的内容与表达形式有不同的要求。
一般来说,城市设计的规模越小,其设计成果越趋向于设计产品;随着规模变大,设计成果越趋向于设计过程。设计产品的设计成果是具象的、控制是明确的;而设计过程的设计成果则是意象的、导控的,其成果主要有研究报告和图、导则等等。
(3)多投资。一般来讲,城市设计项目是城市政府开发建设城市、发展城市经济的手段之一,由政府牵头策划和实施。在实施的启动阶段,政府会有一些资金投入,在开发建设启动之后,则需要政策的保障来吸引多方投资、多渠道开发。
因此城市设计的实施过程是复杂的资本运转过程,吸引投资、推动开发均需要提供较小风险与较高回报的投资环境。这就要求城市设计师在制定城市设计计划时了解市场经济的作用规律,制定合理的开发时序,并注重吸引投资、推动开发的技巧,兼顾政府、开发商和市民三方的利益,实现城市建设的目标。
(4)多变化。城市设计操控的对象不只是一栋建筑或一个广场,而是存在于城市复杂巨系统中的城市空间,其形成并非一朝一夕,而需要经过漫长的城市发展过程。
在较长的时段内,城市设计的实施环境会随之不断变化,台湾学者喻肇青在《都市设计的危机与定位》中指出“变”是城市设计的重要特点之一,这就要求城市设计师不得不把时间作为一项重要的设计影响因素,通过动态反馈过程不断调整设计内容与实施策略,以更好地推进项目进程,顺应城市建设。
从全过程的观点来看,城市设计项目的实现是团队合作的结果。在整个过程中,城市设计师仅仅是团队中的一分子,需要通过多个平台和各个利益群体配合与合作。城市设计师在其中扮演组织与协调的角色,通过搭建一系列的交流平台使城市设计的思想成为共识,通过一系列的决策过程,通过城市建设实现各个平衡的利益。
3 成果的构成
为了适应全过程的城市设计实施管理,当今的城市设计成果突破了“产品特征”与“过程特征”的局限,正向着体现双重特征的方向发展,同时,在城市设计学科研究和设计方法上分别体现着设计学和管理学的特征。
在设计学方面,城市设计一直秉承对城市景观艺术的关心和创作的传统,通过对城市远景蓝图的构想提出城市空间形态的发展趋势、空间的意向、城市景观的特色等等。不同的是,城市设计对上述目标是通过一系列导控的技术来实现而不是具体的设计和终极产品。
在管理学方面,城市设计关注着对其目标实现过程的控制和引导,并从管理学科汲取营养,重视管理方法和技术研究。因此一个完整的城市设计创作,包括对目标、计划、组织和控制的整体设想。在设计创作的基础上,设计成果被抽象转译成为各种规则与导引,使之持续地引导与管理着城市设计的实施过程。
以上这些特征决定了城市设计的成果应由两个部分组成:
(1)设计研究。设计研究是通过对城市相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与方法,针对设计的关键问题,提出设计目标、设计主题和设计概念,并提出对城市远景空间形态发展的构想。从创作过程上讲,设计研究是设计创作的基础和使设计成果参与建设管理的科学依据,通过被各种城市设计技术与技巧的转译,设计研究的成果才能具有参与实施操作的可能性。
(2)实施策略。目前对城市设计实施策略的考虑大多局限在对设计创作成果的转译,即将城市设计对空间的创作转化成城市设计的图则和导则,包括整体的导则和具体设计地段的导则,目的是通过这些具体的控制和引导来实现城市设计的目标。
然而,设计图则和导则仅仅是为管理者提供和对建设项目审批的依据,没有发挥参与城市设计活动的各方利益群体的潜力。因此城市设计的实施策略还应该包括能引起人们参与的宣传成果和能吸引多方投资的奖励政策,这样才能利用经济杠杆推进城市设计项目的进程。
二 对城市设计内容的思考
城市设计学科的假设是“城市是可以被人所设计的,只有经过良好设计的城市才有适居性(livability)”。城市设计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塑造“适居性强”的城市空间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操作计划。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城市设计的创作应是整体的策划、通盘的考虑,其设计内容应包括设计人的行为、设计空间形态、设计开发平台、设计管理框架的四个部分(图6)。
1 设计人的行为
城市空间是城市生活的发生器,为人的行为活动提供场所。迪赛(C. M. Deasy)在《为人的设计》(Design for Human Affairs)中指出“规划和设计的目的不是创造一个有形的工艺品,而是创造一个满足人类行为的环境”。因此,城市设计作为城市空间的塑造者,应充分认识到设计的最终服务对象,把人的活动作为创作源泉与依据,设计人的行为以迎合公众的使用需求,从而保证空间的使用效率。
人个体活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城市空间对人活动的关注不可能也不必面面俱到,城市设计对人行为的考虑主要集中于直接与空间使用相关的以下几个方面:
(1)便捷的交通——可达性。可达性是城市空间的使用前提。在这个层面上,对人行为的设计即为运用合理的交通方式引导与组织人的活动,为城市空间中活动的发生提供可能。随着当今人们“效益”观念的增强,可达性对人行为的影响力逐渐减小,只能满足人的必要性活动,而高效便捷的交通组织能够吸引更多的自发性与社会性活动。
举例来说,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TOD)即为以提供高效的城市空间使用为目标的城市空间开发组织模式。TOD模式虽然更多的是对城市土地开发与交通组织的指导,但归根结底还是以方便人的到达与使用为根本目的,通过完善的公交系统方便人的快速到达,借助土地的混合开发为公众提供多元的城市功能。可以说,便捷的交通是满足人在城市中开展活动的前提,是任何类型的城市空间设计均应考虑的首要问题。
(2)人性化尺度——舒适性。城市空间为人所使用,因此用人性尺度塑造城市空间是城市设计应该遵守的空间设计原则之一。人性尺度的运用可以方便人的使用,增强空间的舒适性,从而形成良好的空间感受。
城市设计各个层次对城市空间的控制均涉及人性尺度的应用。在宏观层次上,城市公共空间的分布、社区、步行街区规模的确定需要基于人性尺度的考虑;具体到一个街区的街道高宽比、广场的尺寸、建筑群的体量关系也应运用人性尺度去衡量;微观到街头的环境设施,座椅的高度、摆向、树木的栽植则更需要确切的人性化设计。总之,人性尺度的把握是创造舒适宜人的城市活动空间的主要手段,是设计人的行为的基本内容。
(3)群体性需求——适应性。由于城市空间的服务对象为群体而非个人,因此城市设计师应关注群体的行为特征与行为需求。对群体行为特征的研究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对公众行为规律的观察与归纳,是针对于不同城市空间、不同人群的行为特征的研究,与城市空间类型、人的生活习惯、心理特征与社会准则、伦理道德有关,属于群体需求的共性研究;另一部分则是对特定的活动、集会的关注,包括节庆、民俗活动与各种有组织活动,它们更多地与城市的历史、民族的文化、习俗相关,是群体需求的个性研究。
共性的研究建立在对城市公共生活的观察与记录的基础之上,个性的研究则需要深入地了解地方的风土人情,充分尊重其文化习俗。在西方,从威廉·怀特(Willam Whyte)创办的PPS组织(Project for Public Spaces)到扬·盖尔(Jan·Gehl)与丹麦皇家艺术学院的研究人员,很多学者都在近30年来持续地观察研究着城市公共生活,运用访谈、观察、影像记录等方式记录人的行为,通过长时间的积累与归纳得出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的行为规律与需求。设计者只有掌握了群体的活动特征,才能确定其对城市空间功能及布局的要求,从而大大提高城市空间对公众活动的支持度与适应性。
(4)24小时活力——持续性。从时间维度上考虑人的行为,是对行为活动发生与持续特征的研究。所谓24小时活力,就是保证城市空间全天候为人的活动提供支持,满足公众各个时段的活动需求,在塑造城市活力的同时,求得社会公平。
场所、活动内容与人群是影响活动时间的主要因素。城市设计在时间维度的考虑上如果忽视了任一因素,都会带来许多使用矛盾:私人开发的购物中心为公众活动提供了休息与活动的场地,但并不能允许商店关门后公众能继续在此活动;许多喷泉广场在喷泉表演的时候人满为患,但在其余大部分时间里却空无一人;公园能在白天为老人小孩提供户外活动场所,却无法满足为上班族提供晚间的活动需求……私人管理与公共利益的矛盾会导致社会有失公平,而公共活动与硬件设施的矛盾则会造成多方的利益冲突。因此,设计人的活动,应充分考虑活动的时间特征及其相关因素,为公众提供全天候的活动支持,求得空间效用的最大化。
以上内容均是城市设计的创作依据,也是政府、开发商与公众应该共同关注与倡导的设计内容。只有将“设计人的行为”作为城市设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才能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发挥城市设计创造方便高效、机会均等、适应发展的城市空间的效用。
2 设计空间形态
如今,城市设计逐步向实施管理工具转变,但仍以创造有机的城市格局、积极的空间形态、舒适的空间尺度、特色的城市景观为主要任务。这就要求城市设计在设计阶段仍需勾画出城市空间的远景蓝图,并以此为依据确立需要控制的内容,以保证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空间形态的良性发展。
(1)确定远景构想。远景构想是建立在一系列理论研究、专业判断基础之上,运用空间设计手法为城市描绘的目标蓝图。远景构想综合考虑环境资源、历史保护、社会人文、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理想化地协调其间关系,使其在空间环境中达成均好。远景构想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城市建设影响因素详实的考虑表现设计的合理性,从而达成政府、专家、公众与开发商多方的共识,统一建设目标。
(2)控制基本格局。远景蓝图为城市空间发展提供了终极目标的一种可能,但在复杂的社会与经济因素作用下,建成的城市空间不可能与远景蓝图完全一致,蓝图并不能起到指导城市空间发展的作用。因此城市设计师需要从远景构想中提炼出可以对空间格局起到控制作用的内容,概括表达基本的空间格局,作为城市建设各个阶段需要统一遵循的条件,限定出城市空间形态的发展范围。
能够控制基本格局的内容主要包括景观视廊、开放空间系统、建筑高度、绿化骨架、街道界面等等,它们可被归类于凯文·林奇的城市意象五要素中,而由五要素组成的目标控制体系就是早期的城市设计框架的控制内容。
3 设计开发平台
带有计划色彩的城市设计成果考虑公共利益与美观、舒适的城市空间,会带来市场经济背景下私人利益的损失;而过分注重市场经济的作用则必然导致城市设计成果的失效。因此,城市设计师需要为城市发展设计开发平台,一方面编制计划性较强的导控体系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的实现,另一方面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制定奖励制度、协调公私利益。
(1)导控体系。导控体系为城市开发提供空间发展的控制内容,由空间形态的设计成果转译而来,是每一个开发项目均应遵循的空间导控要求,是城市建设的管理依据之一。
对城市形态的导控通过城市规划师编制的图则、导则来实现。其中,图则用于表达地块开发的硬性规定(包括容积率、建筑高度、退后、停车等方面),导则用来体现遵循城市设计思想的弹性设计原则。两者作为城市开发的限定条件,在严格控制基本城市空间格局的同时提供相对宽松的单体设计环境。
(2)奖励制度。单纯的导控并不能激发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开发商仍多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追求目标。因此就需要城市设计师设计一系列的奖励制度,制定游戏规则,将空间效益与经济效益相联系,从而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保障私人的经济利益。
奖励制度一般分为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对较好贯彻城市设计意图的建设行为的奖励,如规划单元整体开发(Planned Unit Development);另一种是对保障城市公共利益的建设行为的奖励,如空中开发权转让(Transfer of Development Right)。这些游戏规则因项目而异,灵活多变,能对城市设计的实施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4 设计管理框架
城市设计操控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实现过程的复杂与漫长。保证城市设计在复杂的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科学决策与持续效用,就是我们要建立管理框架的目的所在。管理框架是城市设计实践动态连续的时空体系,由目标导向机制与动态反馈过程共同作用。因此,城市设计师需要设计为目标导向机制服务的行动计划与动态反馈过程中的参与机制。
(1)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是对城市设计实施过程的统筹安排,包括开发时序、重点项目、近期建设等等。行动计划的确立能够明确城市设计实施各阶段的子目标,构架科学的目标体系,进而形成完整确切的目标导向机制。
行动计划的制定则需要对城市发展有较为充分的预计。城市触媒理论是制定行动计划的主要依据与入手点。城市设计师通过确定带动城市发展的“城市触媒”,设计出符合城市发展趋势的开发时序,进而形成城市设计实施过程的行动计划,并导出与计划相对应的目标导向机制,规范与引导开发建设。
(2)参与机制。为保证动态反馈的全面性与决策的准确性,需要确定合适的信息来源。最主要的信息应来源于城市空间的服务对象,即公众。公众的参与是对城市设计中公共利益的有效保障,能够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透明度。同时,城市设计项目四多的特点,也决定了决策与反馈的过程需要多元团队的参与。
为设计成果编制面向社会的宣传手册与管理手册能较好地提高公众与社会的参与程度。其中,宣传手册面向市民与开发商,用于介绍城市设计内容,展示远景蓝图,并征求反馈意见;管理手册面向城市建设的管理者与开发商,提供两者直接对话的机会,建立开放、透明的城市设计管理程序。
以上四点设计内容中,设计人的行为与空间形态为城市设计的“设计研究”部分,用于得出城市设计目标与设计构想;设计发展平台与设计管理框架属于城市设计的“实施策略”部分,用于科学指导城市设计的实施管理。它们贯穿了城市设计的全过程,共同组成完整的城市设计研究成果,是当代城市设计不可或缺的设计内容。
三 对城市设计项目的实践
以下两个城市设计项目是我们基于上述讨论的学术观点进行的创作实践。
1 深圳市宝安新中心区城市设计
深圳市宝安新中心区位于深圳市特区二线以西的滨海地带,由填海造地而成,总用地面积6.4 km2。设计的前期研究从区域整体入手,基于对珠三角发展战略与深圳市的发展方向、机遇与优势的思考,综合确定中心区的设计主题、总体布局与功能定位。
(1)科技创业园的项目策划。创业园的策划基于宝安区低廉的地价与便利的交通,为适应政府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而设置。不同于城市的其他功能区,创业园要求更加高效的人的活动,因此园区的设计主题为效率与人性化,通过安排配套齐全的功能设施、组织以人为本的步行交通,满足使用者的行为需求。
(2)24小时的活力分析。为保证中心区聚集足够的人气与活力,在不同时段安排了具有白天与夜间不同特色的活动内容,以求得中心区活动的互补与联动,扩大服务人群,从而使24小时都充满活力(图11)。
整体空间形态的设计由三个主要空间骨架构建:基于空间形态与交通、地价等综合因素的考虑,将地铁沿线地块控制形成横纵两条高层建筑走廊;为将滨海资源引入中心区,设计了连接海岸与行政中心的景观主轴线;将前海湾的街区路网与绿化带均向心布置或垂直滨海绿带布置,以增强前海湾的秩序感,紧密联系城市与海湾。
(3)实施管理。根据城市触媒理论,确定地铁一号线、第二岸线与滨海休闲带为中心区的触媒元素,以它们为城市发展的动力因素带动周边地块发展,制定由地铁沿线的商住混合带至中央核心区,再到滨海休闲区逐层推进的开发时序,在各阶段充分利用城市开发的能动性,促进城市自发而有序地生长。
此次设计的控制框架由地块城市设计控制图则组成,用于控制建筑限高、后退红线、车行路径、重点建筑界面、空中步道、景观视廊、地标性建筑等内容;对地块具体设计的建议与引导通过地块城市设计导则与指引来实现。
2 重庆市西永副中心城市设计
重庆市主城区位于中梁山与铜锣山之间,为适应重庆作为西部唯一直辖市的发展需求,新版的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确定城市突破两山阻隔向东西向发展,形成两个新的城市副中心,西永副中心便是其中的一个。它位于中梁山以西,西部片区的中部地区,用地范围33.14 km2,由高压走廊划分为东西两区,已建项目有重庆8所高校与高新产业园区;局部城市设计范围位于两区中心,面积分别为3.27 km2与1.37 km2。
在此项目中,为明确地体现城市设计成果的双重特征,我们将城市设计成果分为设计篇与实施策略篇两个独立的部分。设计篇用于表达在设计目标与概念指导下的对城市远景空间形态的构想,通过前期研究、案例借鉴,运用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针对设计地段的关键问题,提出设计目标、设计主题与设计概念,并提出空间形态方面的设计构想;实施策略篇则为实现这一构想提出实施管理手段,具体包括作为城市设计实施管理依据的设计图则与设计导则、设计指要,用于普及城市设计成果、加强公众参与的管理手册与宣传手册,与优化城市设计实施管理体制的工作建议。
(1)设计内容。人口构成决定需求,不同的功能需求又对应不同的空间形态。在总体城市设计范围内,我们通过对东西区人口构成的研究,得出了两区不同的功能需求:西区的需求以购物、商业、文化、休闲为主,东区的需求则多为办公、商贸、休闲与旅游。同时,由于两区的人口数量悬殊较大(西区服务58.1万人,东区服务29.4万人),因此对应于两区中心区的建设规模、空间形态也应有很大不同。通过充分的论证研究,我们最终确定东西区中心区的主辅关系:西区中心区发展高密度、综合化的商业中心区,而东区则突出商务、休闲与旅游功能,发展低密度的、与自然共生的辅助中心。
西区中心区不同于一般的城市中心区,周边8所高校的存在决定了中心区应满足大量的群体文化与集会活动需求。因此,方案提出“校园与社会共享,文化与生活共享”的设计主题,在具体创作中,将各种面向公众的文化设施(体育馆、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科技馆、博物馆等)与集会活动(校际联赛、各种仪式、划艇比赛、文化展览等)安排于贯穿全区的中央绿带中,形成特色鲜明、集聚活力的中心区。
(2)实施管理。为了便于成果的管理与实施,我们将设计成果转译成为运用严谨法律语言表述的管理文件,以求设计成果能在实施管理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其中,图则导则将城市设计的构想与意图用简明的图示与文字条款抽象表达,对决策管理与下层次的设计活动起到控制与引导作用;设计指要则是在导则基础上针对某些重点地段与建设项目做出的更为详细与严格的控制要求。
为了实现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快实施进程,我们借鉴了国外的城市设计项目运作的成功经验,编制了面向市民与开发商的宣传手册与便于管理者操作的管理手册。宣传手册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与美观活泼的图示向公众、投资者与游客介绍西永副中心城市设计,以增强城市设计的开放性与开发建设的透明度,调动公众的参与意识,广泛征求反馈意见;管理手册帮助管理者梳理各个地块的导控要求,便于城市设计的实施操作,建立管理者与开发商的直接对话,是城市建设管理公开化、规范化的工具。
具有设计与管理双重性特征的城市设计内容与成果表达了我们对城市设计概念及运作的认识。如今的城市设计拥有史无前例的巨大市场与发展机遇,城市设计学科的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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