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董”亟待出台保护法规
没有法定标准,确定哪一类建筑、场所、设施,构成“新古董”;更没有如同名胜古迹等“老古董”一般的保护性法规,专家们认为,在立法缺失的现实情况下,北京正陷入新一轮文化遗失。
北京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认为,每遇拆迁,老商业往往都要历经一次脱胎换骨的煎熬,商号、顾客等原有商业生态链条上的各要素都成了弱者。
徐苹芳表示,损失不仅限于商业层面,更在于文化遗失。“还是老问题,多年未解的水火之争。当城市建筑妨碍GDP、妨碍城市规划发展时,该拆?还是该留?”
他说,如今的人们,只能从老舍等作家的作品中,还原老北京的城墙、胡同、牌楼。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已经经历了几番文化遗失。对于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新古董”,如果没有及时给予妥善保护,北京还将经历文化遗失的伤痛。
相隔数百年,威尼斯一直保持一成不变,既能寻到维多利亚诗人描述的桥梁,还能找到海明威等近现代小说家记述的房屋。徐苹芳认为,这是历史文化名城的最高境界,“就像演电影一样,演到一个情节,戛然而止。”他希望,古都北京最起码在老城区,也能这样“戛然而止”,封存历史,“否则,留下的只有一部城市拆迁史”。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表示,推倒、迁离每一个“新古董”时,职能部门都有一个更为美好的蓝图。但是,哪些该迁哪些该拆哪些该留,亟待出台理性的认定标准和保护性法规,“北京已经到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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