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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8日,年仅23岁的辽宁科技馆只用6秒钟就“永别”了。有调查显示,85.8%的人表示自己所在城市有过“短命建筑”,也就是说,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短命建筑”。与国外上百年的建筑寿命相比,我国的建筑平均寿命仅25-30年,实在让人汗颜。

我国建筑何以“短命”?
我国建筑何以“短命”?有学者归纳为质量、规划、政绩和暴利四方面原因。其实,除此“四说”之外,还有“腐败说”、“GDP说”等等。所以,拯救“短命建筑”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制约权力。其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短命建筑”说不。建设主管部门理应把主要城市的建筑拆除审批权收回来,制约地方政府想拆就拆的权力。同时,还可效仿节能减排与干部问责挂钩的做法,让“短命建筑”与问责挂钩。因为,作为建设主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制止乱拆乱建。
此外,要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在建筑项目规划审批阶段,要广泛征求地方人大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让每一项规划每一幢建筑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审批环节要有公示,要经得起质疑;在拆除每一幢建筑之前,要有公开透明的论证机制,要有公众参与。只有法律规范、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都硬起来,“短命建筑”的混乱才能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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