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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克难点,实现住宅全装修
发布时间: 2010-01-25   来源:畅言网  转载自:南京建邺城镇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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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湾项目全装修实践探讨以及政策建议

  

推行全装修住宅势在必行(图片来源:厦门网)

全装修住宅的经济责任和质量纠纷

难点:全装修住宅的经济责任和质量纠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装修材料的标准,开发商与购房者事先约定不清;二是全装修房缺乏明确的、具体的技术标准,合同内纠纷与合同外纠纷无法用标准界定(目前验收标准执行的仍是建筑的规范,其中一些老规范的检测方法还在靠“目测”、“手摸”等进行,没有量化的标准);三是现行购房合同中的装修标准太笼统、不明确。样板间与实物不符,很多东西在交房时并没有出现,如在样板卫生间内可能没有管道,但收房时管道被包了起来,卫生间显得小了,很多入住后发现自己家的装修与样板房不一样等。

对策:明确开发商的责任

开发企业负责住宅装修的全过程实施和管理,是住宅装修的第一负责人。集团公司本着“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规范运作、取信于民”的建设理念开发全装修住宅,我们将装修的标准和选用的部件、材料的品牌以及装修费用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附件)中予以明确。金鼎湾国际项目在开盘前完成示范段建设,示范段包括入户大堂、多套样板房、外立面、电梯厅、示范景观区、部品展示区等具体内容,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真实反映户内外施工质量、材料设备、装修标准等。具体采用以下四种措施来确保住宅的质量与保修①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验收标准,对设计、材料等严格要求,并有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②装修的透明度,允许业主进入装修施工现场参与监督;③提供样板房供业主作为装修质量的衡量标准,样板房真实的反映装修的质量和标准,样板房在购房者人住前不能拆除;④开展住宅全装修的全程服务,向购房者承担装修工程保修责任,使住户明确保修责任人,使之买得放心,住得舒心。

产业、经济政策方面的具体建议

总体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借助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等宣传手段,采用板报标语、宣传图册、手机信息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商品住宅推广全装修的优点和好处,大张旗鼓地肯定、宣传和引导全装修住宅,让更多的消费者更全面和更及时地了解购买全装修住宅的诸多益处,千方百计地为商品住宅推广全装修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二是商品住宅推广全装修,既需要政府在政策方面的引领、规范、鼓励和扶持,同时也需要商品住宅开发商、购房者等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从政府方面讲,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全装修成品房的质量标准,并在验收的过程中严格按程序依章依法把好关,以确保全装修住宅产品是“放心房”。从开发企业的立场讲,要充分认识到开发建设全装修成品房,既是从现在起住宅建设势在必行的一种走向,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因此,要尽心尽力开发建设全装修成品房,并在坚持技术创新,广泛应用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效率,保证质量,降低造价,以及在住宅模式上为购房者提供多种选择(如“菜单式”服务)的同时,理性地把住宅价格定位在大量自住型消费者有能力承受的水平上,与其在住宅市场“暴利模式”难以为继,不如在“微利时代”即将来临前抢占先机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多做贡献。从购房者的角度讲,要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与时俱进,理智并愉悦地接受和购买全装修成品房,做商品住宅推广全装修的坚决拥护者。

三是建立、健全售后保修制度和赔偿办法,完善售后服务措施,以消除购买全装修成品房者的后顾之忧。具体地讲,销售全装修成品房的开发商都应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此外,要用书面形式明确开发商的质量责任、保修责任以及赔偿责任,以此敦促开发商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为消费者解决售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让购房者做“轻松”的消费者,从而扩大全装修成品房在社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商品住宅推广全装修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更快地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产业政策方面建议

一是大张旗鼓地肯定、宣传和引导全装修住宅,让更多的消费者更全面和更及时地了解购买全装修住宅的诸多益处;

二是制定诸如住宅生产工业化促进制度及住宅体系生产技术开发制度,来支持住宅新产品、新材料、新体系的开发、推广和普及。

三是对率先进行住宅产业化的企业(开发企业、施工企业)要优先扶持,给予切实的政策支持,可以树立和扶持全装修的住宅区样板和企业样板,使消费者看到实际的、生动的范例;

四是设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统筹领导下的监管机制,制订《成品房全装修管理条例》及《成品房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制度,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五是成立全装修住宅管理服务机构,为集中型装修提供技术和政策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六是逐步对毛坯房的销售加以限制,在官方和半官方的各种认证以及评比中,使全装修成为重要的得分内容与评比标准。

经济政策方面建议

一是运作全装修住宅的相关联企业一直面临重复收税和多收税的困扰,这也是阻碍相关企业开发全装修项目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运作全装修住宅的企业(开发商与施工企业)在税收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可行性办法有:对开发商给予免2年营业税(成品房造价部分),后2年减半征收营业税;对从事成品房装修施工配套、售后服务的企业给予免2年营业税、所得税,后两年减半征收的政策;

二是对积极推广新的部品体系、建筑体系和技术体系的开发企业可在建设配套费、专项基金等方面给予经济激励(如:在北京、山西等地利用地源热泵技术政府给予每平米约50元的财政补贴;河北省秦皇岛市设立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项目;大连市水务局对于采用节水技术的开发项目在水资源建设费用上就给予了一定比例的减免);

三是制定适当可行的房地产金融政策,银行可对全装修住宅提供条件更优惠的按揭贷款,也可以允许全装修住宅适当地提前销售,以消除因装修而延长交房期而产生的资金压力;

四是在契税政策方面,对于购买全装修住宅的消费者,可将装修部分的成本不列入计算,给于消费者在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以减小价位心理的影响,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改变消费心理等。

 

全装修住宅是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内容,是住宅产业的必由之路,将逐渐成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种趋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既是新的挑战,也是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住宅产业化的先行者,我们坚信,只要大家同心协力,共同努力,必然会迎来住宅产业化的春天。

责任编辑: R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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