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而求其次的保护?
现在,像陈瑛这样进行异地搬迁复原古民居的做法,在社会上已经不再鲜见:北京的马未都、安徽的徐普来等人都在从事着类似的活动。
近20年的时间,徐普来收购濒临坍塌的古民居有20多幢,收集来的各种代表徽州文化的木雕、石雕、砖雕数以万计。为了让这些文物再现它当初的神韵,2005年他开始策划引资兴建“徽商大宅院”,因为选址在曾经是真正的徽商大院“西园”的废墟之上,所以又名为“西园”。按照“复原”的原则,徐普来将26栋明末、清代及民国期间具有徽派特色的建筑修缮之后,集体搬进了西园。已经竣工的西园,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为组合式的宅第群体。有府第26座,房屋数百间,天井36个,柱子1580根。为了将这26幢古建筑复原,200多名中老年徽州工匠,紧张施工了一年多时间。
在徐普来看来,对那些古民居,一方面是保护,莫使遗产成遗憾;另一方面是经营,莫使遗产成遗物。但是他也强调,保护是第一要考虑的因素。
在歙县文化专家汪乐丰的观念里,古民居遗产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财富,本身具有公共性,所以,应当从公共性资源的角度来认识,为公众保护,对公众开放,实施公共管理。希腊、西班牙等许多国家的古堡都允许出售,包括外国人也可以购买。有的只是一欧元的象征性价格。但是,法律要求购买者必须投入资金进行维护,必须有相应部分对公众开放,必须展现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形成了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对迁移古建筑进行异地重建的行为,歙县文物局长汪利权感慨颇多,他很难笼统地表示赞成或反对。因为从文物保护部门的角度来说,他们不主张也不鼓励把古建筑异地迁移。他认为,古建筑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建筑群所形成的整体风貌,它是和当地环境相融合的,但是异地搬迁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文物的作用。
黄山市古建保护民间专家姚顺涞把这种异地搬迁后的“复原”称作是“没有办法”情况下的“好办法”。他说,只要文脉不变,能保存下来就是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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